股票简称: 兰州黄河 证券代码: 000929 公告编号:2015(临)—028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10 月 9 日,公
司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
-021)。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5 年 11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
晚将在 2016 年 1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与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
远”)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湖南鑫远拟收购新盛工贸所持有
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份,收购完成后湖南鑫远将持有兰州黄河
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同时,湖南鑫远将
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污水处理、酒店、浙江湖州健康颐养医疗
产业项目等)置换出公司现有全部资产;新盛工贸收购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完
成资产置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
以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
构,各中介机构已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
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方案尚未全部完成,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
商讨、论证和完善重组方案,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期满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
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