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5-045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下属
子公司万向系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国制造 2025》,公司拟实施《万
向钱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力争尽快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
“智慧工厂”、 “中国制造 2025”样板工厂。为此,万向钱潮、浙
江万向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万向系统”)、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下
称“国开发展基金”)三方经过商洽并签署了《投资合同》(草案),
约定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方式对万向系统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
为 36,962 万元,增资完成后拥有万向系统 16.67%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国开发展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
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
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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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万向系统,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持股比例:在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入股前,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
的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及机电产品的系统总成及其零部件产品的开发、
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开发;金属材料的销售。
经营情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的账面总资
产 180,441.9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4,165.61 万元,净资产为
66,276.29 万元,负债率为 63.27%;2014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2,325.35 万元,净利润 13,011.93 万元。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资
1、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现金 36962 万元对万向系统进行增资,
在上述增资金额范围内一次性缴付增资款并对应持有相应股权。其中
7000 万元进入万向系统的注册资本,万向系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 .5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4.2 亿元,其他 29962 万元进入万向系统的资本
公积。增资全部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取得万向系统 16.67%的股权。
2、国开发展基金对万向系统的投资期限为自首笔增资款缴付完
成日之日起 15 年(以下简称“投资期限”)。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
限到期后,对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万向系统股权予以回购,以实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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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展基金收回对万向系统的投资本金。
3、在国开发展基金缴付全部增资款后,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由万向系统委派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国开发展基
金配合上述手续的办理。
4、万向系统收到本次增资的投资款项后,确保将本次增资的资
金用于万向系统《万向钱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建设。
(二)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万向系统委派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万向系统最高权力机构。
(三)投资回收
1、项目建设期届满后,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万向系统股权,万向钱潮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
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每一次回购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并
在本条规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2、万向钱潮在每个回购交割日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每
次退出的标的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回购计划如下:
序号 回购交割日 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万元)
1 2026 年 11 月 2 日 7392.40
2 2027 年 11 月 2 日 7392.40
3 2028 年 11 月 2 日 7392.40
4 2029 年 11 月 2 日 7392.40
5 2030 年 11 月 2 日 7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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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收益
1、在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
过 1.2%。
2、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
资收益应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
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即国开发展基金本次增
资 36962 万元+国开发展基金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国开发展基金
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发展基金应当
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
益。项目建设期内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收益未收取的,国开发展基金有
权在建设期结束后,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一次性收取。
四、其他承诺事项
(一)万向系统承诺:
1、在《万向钱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国开发展基金投资业务期
内,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自第 4—15 年按期足额支付投资收益。
2、尽快完成投资项目所需各项审批文件。
(二)万向钱潮承诺
1、按投资协议约定,自第 11—15 年逐年回购浙江万向系统有限
公司股权,每年回购资金 7392.4 万元。
2、若浙江万向系统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全额或部分
支付分红款,负责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不足部分。
五、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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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入股万向系统,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公
司整体效益。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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