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06 23: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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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15-07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1854 号),要

求我公司对如下问题作进一步披露。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 你公司提交备案的董事会决议显示,朱洪策、秦峰、李伟 3 名董事

未出席审议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请你公司

核实并说明 3 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原因。

回复:公司按公司制度于 10 月 26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

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通知以及要审议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和监事会定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均只审议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当日直至接近下午六点,因信息传递出现故障,朱洪策、

秦峰、李伟这 3 名董事的表决意见未按时送达。因必须在直通车公告通道关闭前

提交季报文件,故董事会决议在无法取得表决意见的情况下按未出席处理。11

月 2 日公司取得了三位董事同意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表决文件。

二、 根据前述规则要求,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正文的显要位置单独列示

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但你公司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声明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该声明与你公司提交备

案的董事会决议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公司提交季度报告时,工作人员在匆忙中将三季报全文按全体董事出

席董事会提交,导致季度报告与提交的董事会决议不一致。

我公司在此次信息披露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董事会文件,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为同意票。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避免

1

再次出现类似错误。公司对上述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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