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15-9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2:4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5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
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22,421,04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0.00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22,108,14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9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1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0%。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8,361,110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24.44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8,361,110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24.44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67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7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6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7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1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3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投票选举何海滨为第八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选举孙盛典为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选举王友来为第八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通过的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何海滨为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169,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198,361,11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15%;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7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孙盛典为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169,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198,361,11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15%;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7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王友来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169,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198,361,11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15%;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78%;弃权 1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学勇、翁春娴;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