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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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15-051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股份”)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306,974.55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707 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70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1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758,136,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421,90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00,714,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出具了[2015]243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本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德支行、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德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8,000 吨敌草隆项目 10,908.44 10,908.44

年产 3,000 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

2 25,700.00 25,700.00

项目

3 年产 10,000 吨甲基硫菌灵项目 13,463.03 13,463.03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70,071.47 70,071.47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截至2015年6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及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0,306,974.55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年产 8,000 吨敌草隆项目 36,870,272.54 36,870,272.54

年产 3,000 吨磺酰基异氰酸

2 13,436,702.01 13,436,702.01

酯系列产品项目

合 计 50,306,974.55 50,306,974.55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

[2015]3649号《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政策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2015]3649 号

《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意见认为:广信农化管理层编制的《安

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信农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信股份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广信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置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信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并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306,974.5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0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306,974.5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广信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

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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