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配股融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05 16:35: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配股融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

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15 年配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符合现行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与要求,

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

(二)本次配股方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实际的融资需求,配股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本次配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

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

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

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

施。本次配股对于公司推动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全体股东持续创造价值均有

着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影响。我们同意本次配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配股融资事项,同意公司本次配股融资的相关议案,并

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配股融资工作,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

年配股融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培伦 熊 锐

刘佩莲

2015 年 11 月 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特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