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所函件编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96号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配股融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本次配股融资项目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596 号 第1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冬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司徒慧强
中国上海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596 号 第2页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 号《关于核准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40 万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8 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6,467.2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10.5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356.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审验,并出具(2011)羊验字第 20506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容桂支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在 2014 年底已全部使用完
毕,鉴于此情况,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同时,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要市支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3,537.76
募集资金总额: 33,356.6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3,537.76
2011 年(包含置换): 23,728.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2 年: 5,142.52
2013 年: 4,142.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4 年: 523.64
2015 年 1-9 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态日期
金额的差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
1 20,600.00 20,600.00 20,604.27 20,600.00 20,600.00 20,604.27 4.27 2012 年
扩产建设项目 扩产建设项目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
2 2,000.00 2,000.00 1,527.03 2,000.00 2,000.00 1,527.03 -472.97 2013 年
中心建设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 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
3 8,656.68 8,782.82 8,656.68 8,782.82 126.14 2014 年
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 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
4 归还银行贷款 归还银行贷款 2,100.00 2,100.00 2,100.00 2,100.00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23.64 523.64 523.64 不适用
合计 22,600.00 33,356.68 33,537.76 22,600.00 33,356.68 33,537.76 181.08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33,537.76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为 33,356.68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的差额为 181.08 万元。
差异的具体情况如下: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实际使用 1,527.03
万元,截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时出现结余资金 511.43 万元。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一是本公司原计划新建一栋办公楼,其中拟划出一层做为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场所,并使用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来分摊该层办公楼建设
及装修的费用。但由于公司现有场地及产能较为紧张,为了将现阶段有限的资源集中用到产
能建设上,节约其他非生产性的开支,本公司取消了办公大楼的建设,将该办公大楼用地改
建生产厂房,从而节约了办公楼建设及装修的资金和用地,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
目目前已安排到同一厂区内的其他场所,同时在不影响研发能力的基础上对研发设备进行了
优化,节约了部分资金,该部分节余资金 372.67 万元;二是由于部分设备采用分期付款,尚
有 100.30 万元尾款未支付,该笔尾款将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成流动资金后以流动资金支
付;三是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而结余 38.46 万元。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0,600 万元,实际使用 20,604.27
万元,截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时出现结余资金 2.54 万元。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是因存款
利息而引起结余。
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8,656.68 万元,实际使用
8,782.82 万元,截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时出现结余资金 9.67 万元。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
是因存款利息而引起结余。
2014 年 4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523.64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3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
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4,778.9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3 月 5 日出具(2011)
羊专审字第 20706 号《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3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将 3,000 万元的超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3,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超募资金已于 2011 年 9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 年 10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10 已归还至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7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营业收入) 累计实现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营业收入) 益
(营业收入)
序号 项目名称 2013 2014 2015 年 1-9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
1 109% 33,900.00 31,122.82 34,866.95 23,960.55 126,912.33 是
件扩产建设项目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程中心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第二期汽车精密压
3 铸加工件扩产建设 135% 28,589.00 22,028.93 33,892.04 22,313.86 96,921.83 是
项目
4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及
合格率、提升产品附加值,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
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
计收益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批准报出。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