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后,就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人徐建先生出

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为武林外滩项

目住宅的对外销售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2015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人

出售商品房的议案》时,经关联董事王轶磊先生回避后表决通过,该等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吴次芳、许为民、姚铮

2015 年 11 月 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宇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