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签署《养老医疗产业并购基金项目建议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6 1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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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签署《养老医疗产业并购基金项目建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介良先生100%控股的企业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控股”)近

日与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盛世”)签署了《苏兰

养老医疗产业并购基金项目建议书》。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拟成

立专门的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下属企业”)与旷达控股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基金”),其中:盛世下属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旷达控股作为有限合伙

人。

2、本次旷达控股拟投资成立并购基金与本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各方的情况

1、有限合伙人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 100%控

股的企业,为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9,844,6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2,910,76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7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2,755,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7%。

2、基金管理人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 7 楼 707 室。中欧盛

世专注于从事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服务。

三、建议书主要内容

1、基金设立目的

我国医疗和养老行业处于激荡变革与发展的当口:一方面,国内传统制药领

域正面临着医保控费、同质化仿制药竞争加剧的压力;同时,国家鼓励创新、让

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的力度前所未有;再此,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

快速增长的阶段,而养老设施及相关服务还存在大量供应缺口。因此养老医疗产

业发展空间巨大。通过设立养老医疗并购基金,利用专业投资团队,为基金的全

体合伙人谋求投资利益最大化。基金主要收益来自于项目收益,主要通过被投资

企业的战略出售或上市后出售实现投资收益。

2、基金募集方式

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以全体合伙人实际承诺出资金额为准。旷达控

股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97 亿元,盛世下属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300 万元。

3、基金存续期

基金采取“3+1+1”年,即前 2 年为封闭投资期,后 1 年为回收期,在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投资期与回收期各延长 1 年,且基金自首次交割日

起存续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4、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医疗养老行业标的公司、一级半市场定向

增发项目、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医疗养老行业风险投资或私募基金出资、作为有

限合伙人投资其他医疗养老产业并购基金等。

5、基金的退出方式

标的项目的主要退出方式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四、并购基金设立对公司的影响

并购基金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与中欧盛世共同发起,目前

并未涉及与本公司相关的交易。同时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并购基金成立后,将按照约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经过培育的相关企业或

项目是否被公司收购存在不确定性。如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达到收购标准,届

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按程序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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