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对外投资涉及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本次停牌前一交易
日(2015 年 8 月 25 日)收盘价格为 7.06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因公司
2015 年 7 月 3 日开始停牌至 2015 年 8 月 7 日复牌,故公司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
日为 2015 年 6 月 23 日)收盘价格为 13.17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46.39%,同期深证综指(代码:
399106)的累计跌幅为 36.22%,同期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
草制品业)所有股票(因 002043 兔宝宝停牌,故将该公司剔除计算)算术平均
收盘价累计跌幅为 40.24%。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圳综指(代码:399106)和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所有股票(剔除兔宝宝)算术平均收盘价
涨幅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分别为 10.17%
和 6.15%,均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