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5—024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未能偿还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缓解公司经营资金紧张,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通过海南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与出资人张华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字 2015 第 0402 号),借款人
民币 20,285,440.00 元,期限 7 个月,月利率为 1.1%,并以海口市珠江广场帝豪大厦
29 层(建筑面积 1344 ㎡)、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龙珠大厦 22 层(建筑面积 792.2 ㎡)、
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龙珠大厦 21 层(建筑面积 792.2 ㎡)、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龙珠
大厦地下室(建筑面积 2638.75 ㎡)、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珠江广场地下室(建筑面
积 6856.72 ㎡)等办公用房产和地下车库作为抵押。现该笔借款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到期。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归还上述部分借款 375 万元整,尚余 16,535,440.00 元借
款本金待偿还。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逾期债务共计 25,755,440.00 元待偿还。逾期债务占本公司
总资产的 1.56%,占净资产的 165%。
本公司因经营资金紧张,无法在上述期限支付上述款额。公司目前正在与出资人
积极协商展期还款事宜。如协商不成,出资人将采取法律措施,行使抵押权、处置抵
押物等。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