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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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召开,
特制定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
一、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
二、股东大会期间,董事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凭有效证件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应在大会前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由董
事会秘书室负责安排。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每一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
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
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
五、本次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以非累积投票、普通决议表决
通过。现场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表决时,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将现场表决情况与网络投票情
况合并统计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股东应当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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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5 年 11 月 13 日(周五) 下午 2:00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 1016 号公司 108 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主持人:王力董事长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
律师
议题及报告人:
一、审议与上海电信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4
报告人:夏雪松总经理
二、股东提问发言
三、宣布对大会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四、上传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宣布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宣读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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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与上海电信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电信”)在上海签订了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
务合同”),详情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服务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上海电信,法定代表人马益民,地址:上海市
虹口区四川北路 61 号 8 楼,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
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上海电信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9.32 亿元,2014 年
总资产 5,612.74 亿元、净资产 2,891.83 亿元、营业收入 3,243.94 亿元、
净利润 176.80 亿元。
(二)标的情况
服务合同标的为:公司将在上海市宝山区蕰川公路 777 号宝钢股份罗
泾厂区内成品仓库中部位置投资建设的宝之云 IDC 三期(1 号楼)项目,定
制化数据中心资源约 4,000 个机柜。
二、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宝之云 IDC 三期(1 号楼)项目,定制化数
据中心约 4,000 个机柜,按客户要求于 2015、2016 年分期建设交付。
合同服务期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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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上海电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续约权。合同履行地点为上海
市宝山区蕰川公路 777 号宝钢股份罗泾厂区内成品仓库中部位置。
合同服务期内,公司负责维护运营定制化数据中心,以保证达到上海
电信的运维管理要求,包括定制化数据中心的内部建设、日常运营管理、
以及向 IDC 业务部门和用户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等。
合同服务期内,公司每个月按照实际使用的机柜数量向上海电信收取
机柜托管服务费。经测算,合同服务期内,总金额 25~26 亿元,平均每年
收取费用 2.5~2.6 亿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服务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
响。随着服务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
生积极影响。
结合近年来云计算业务发展,公司将以本次与上海电信 IDC 业务合作
为契机,逐步加大云计算产业化方面的战略投入。
服务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服务合同而对上海电信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与上海电信均为大型国有企业,双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双方已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如果未来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风险因
素,将通过协商做出相应的调整。
五、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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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超过了公司净资产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服务合同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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