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04 0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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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聘请肖林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

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请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免去其总裁助

理职务;同意聘请陈宝清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上述任命。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张白;林湜;许秀珠

201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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