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49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
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398号),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
行264,202,196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
院发行101,872,396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
工程研究院发行46,723,848股股份、向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发
行766,884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发行766,884股股份、向
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62,298,465股股份、向北京京国发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89,709,79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8,780,15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有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
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