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7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59)。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募集资金 0.2 亿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0.2 亿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