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5-4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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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
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1)截止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北共济街一段 1 号,瓦轴集团 309 会议
室。
8、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13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
30
2、登记地点:瓦轴集团公司办公楼 309 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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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30。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
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6
2、投票简称:“瓦轴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瓦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对于议案 1 和议案 2,1.00 元代表对议案 1,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具体列表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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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
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
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
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互联网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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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
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
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
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瓦
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
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
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
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出
席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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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投资证券部
联系人:柯馨 庄金玲
电话:0411-39116731、39116732
传真:0411-39116738
邮编:1163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表决方
式以“√”填写,凡不填或多填均为无效,视作弃权处理。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授权书自签发日生效,至上述会议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通知。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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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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