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5-05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21 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本公
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
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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