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15-081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以书
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现场+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 6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因交易对方不接受重组调整方案
导致交易双方无法达成就调整方案一致意见,而公司控股股东明确提
出在股东大会上同意本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根据其提出的修改意见
调整方案。因此重组已无继续进行的可能。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
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终止重大资
产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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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软银麟毅创新
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软银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投资意向。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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