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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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1

二、会议议案

1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

2

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3

3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7

4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3

5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5

5.1 发行方式

5.2 发行规模

5.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5.4 债券品种和期限

5.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5.6 募集资金用途

5.7 回售和赎回安排

5.8 承销方式

5.9 还本付息

5.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17

7 关于本次债券不能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1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

二、 现场会议地点:余姚太平洋大酒店环球厅(余姚市南滨江路 168 号)

三、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到会情况。

(二)审议议案

1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1 发行方式

5.2 发行规模

5.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5.4 债券品种和期限

5.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5.6 募集资金用途

5.7 回售和赎回安排

5.8 承销方式

5.9 还本付息

5.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关于本次债券不能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

(四)推荐计票人、监票人

(五)股东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填写表决单)

(六)股东发言

(七)统计现场数据并上传至上证信息公司

(七)取得与上证信息公司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布

(八)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5年9月末通过对各项

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年初余额为919,512,587.58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918,487,727.40元,期末余额为1,838,000,314.98元。本报告期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对象为开发成本—“依云郡项目”。

“依云郡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

区,项目土地于2009年10月取得,土地面积160.05亩,项目分二期实施,

建设类型为低密度住宅、高层普通住宅及商铺。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

该项目账面原值为2,971,107,917.31元,由于土地成本较高,且利息资

本化金额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

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

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

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

计提918,487,727.40元,累计计提1,670,174,106.66元。

以上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2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由于当前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动力不足、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公

司开发周期长、开发成本居高不下、品牌助推销售的效应不强等原因,

为减少亏损,公司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其

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鄞州城投置业”)

51%股权,同时引入具有影响力和强大品牌优势、营销能力的房地产知

名企业,共同合作开发依云郡项目,以提升楼盘品质和区域竞争力,以

期减少依云郡项目的亏损。

一、基本情况:

鄞州城投置业:注册资本 9.9 亿元,主要开发古林镇薛家片区Ⅳ-8-e

(以下称“依云郡一期”)、古林镇薛家片区Ⅳ-12-k(以下称“依云郡

二期”)。鄞州城投置业 2009 年 10 月 13 日挂牌取得古林镇薛家片区Ⅳ

-8-e、Ⅳ-12-k 两块土地,土地占地 161 亩,容积率 1.6。于 2010 年 2

月公司取得项目备案表。依云郡一期占地面积 57,391 平方米,容积率

1.6,总建筑面积 13.51 万平方米。2010 年 11 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2011 年 1 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结顶,附属工程施工进入收尾

阶段,项目尚未预售;依云郡二期占地面积 49,977 平方米,容积率 1.6,

项目尚未动工开发。

3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鄞州城投置业资产总额 210,128.00 万元,

负债总额 187,496.96 万元,资产净额 22,631.04 万元,2014 年度营业

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40,309.38 万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鄞

州城投置业资产总额 162,104.25 万元,负债总额 203,073.30 万元,资

产净额-69,356.24 万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91,987.28 万元。

二、合作方案

城投置业拟将持有的鄞州城投置业 51%股权,以不低于依云郡二期

项目土地评估值加上二期已投入成本(不含资本化利息)的价格,通过公

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以此与意向受让方就依云郡一期、二期项目开展

差异化合作,并在依云郡二期完工交付阶段时设定特定条件回购其 51%

股权。宁波富达为股权回购提供保障责任。

股权转让完成后,意向受让方负责项目后续运营、开发和销售,依

云郡项目按一期、二期实行独立核算和分期管理。

依云郡一期由城投置业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意向受让方代为

操盘,并负责一期项目高层住宅精装修建设管理工作以及一期项目的销

售工作。装修标准(成本)原则上不高于 1,000 元/平方米。销售目标:

一期高层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 13,500 元/平方米,别墅销售均价不低于

20,000 元/平方米(不装修);开盘一年内,一期签约面积(不含车位)

不低于一期可销面积(不含车位)65%、回款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 90%。

若销售均价且销售进度超过上述约定的,乙方可就超过销售均价的

金额部分,在扣除税费后,收取其中 23%作为乙方运营报酬(运营报酬不

包含乙方收取的日常运营成本,日常运营成本根据按实列支原则经由双

方认可后由乙方收取);若销售均价或销售进度未达到上述约定的,乙

方仅收取根据按实列支原则经由双方认可的日常运营成本。

依云郡二期由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双方

4

共担风险、利益共享。二期竣工交付后,交付面积达到总可销售面积(车

位除外)95%以上(含本数)时,城投置业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审计报告回购 51%股权。回购价格=本次股权转让最终受让价格+意向

受让方二期项目经结算确认的盈亏-意向受让方已分配的二期项目收

益。

三、评估、审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资产总计

222,851.11 万元、负债总计 200,313.28 万元、净资产为 22,537.83 万

元;

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

A-0042 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净资产为

-69,308.47 万元;

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

A-0041 号《古林薛家二期(Ⅳ-12-k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书》,二期土地评估值为 38,237 万元,未包括土地交易相关

税费和已经为项目支出的前期费用 3,428.08 万元(见审计报告);

公司委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对依云

郡项目合作开发前后的盈利状况进行了预测,根据立信中联专审字

(2015)Ⅷ-0001 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比自行开发预计可减

少亏损 27,091.50 万元。

四、增资方案

根据天津中联中联评报字(2015)A-0042 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净资产为-69,308.47 元,为保证股权挂牌转

让的顺利进行,城投置业拟对鄞州城投置业增资 111,000 万元,增资后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净资产 41,691.53 万元。

五、挂牌价格

5

鄞州城投以不低于依云郡二期项目土地评估值的价格加上二期已

投入成本(不含资本化利息)或增资后的标的企业净资产 41,691.53 万

元(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为作价金额转让 51%股权。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经营和效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委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对依

云郡项目合作开发前后的盈利状况进行了预测,根据立信中联专审字

(2015)Ⅷ-0001 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比自行开发预计可减

少亏损 27,091.50 万元。

七、其他情况:

1、本公司为鄞州城投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鄞州城投提供担保

的余额为 29,600.00 万元;

2、 本公司不存在委托鄞州城投置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3、 鄞州城投累计应付公司的欠款余额为 17.28 亿元。

4、出售鄞州城投,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鄞州城投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有权机构评

估核准价公开出让鄞州城投置业 51%股权。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

6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精神,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15 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

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担保对象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投

置业有限公司。以上对象均包括担保对象的控股子公司。

(二)2015 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

亿元。

(三)2015 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3.00 亿元。

(四)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项 目 担保余额(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124,020.44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460,844.31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 119,600.00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期末担保余额 担保方式

7

326.54 保证

293.90 保证

2,000.00 保证

1,000.00 保证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保证

4,900.00 保证

5,000.00 保证

4,000.00 保证

5,000.00 保证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 保证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 保证

12,000.00 保证

12,000.00 保证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保证

5,000.00 保证

5,000.00 保证

20,000.00 保证

7,950.00 保证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5,950.00 保证

7,000.00 保证

小计 124,020.44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期末担保余额 担保方式

12,000.00 抵押

6,000.00 抵押

12,666.67 抵押

6,045.45 抵押

57,000.00 抵押

31,666.67 抵押

45,206.90 抵押

13,758.62 抵押

60,000.00 抵押

50.00 抵押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4,450.00 抵押

有限公司

5,000.00 抵押

28,000.00 抵押

20,000.00 抵押

36,000.00 抵押

5,000.00 抵押

5,000.00 抵押

5,000.00 抵押

10,000.00 抵押

5,000.00 抵押

6,000.00 抵押

8

35,000.00 抵押

11,000.00 保证

6,000.00 保证

6,000.00 保证

6,000.00 保证

30,000.00 保证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 保证

2,600.00 保证

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保证

17,000.00 保证

小计 527,444.31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0,000.00 抵押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

15,000.00 担保

有限公司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担保

小计 53,000.00

合计 704,464.75

特提请股东大会对以上担保情况给予授权,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确定执行。

上述担保额度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有效,

有效期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5 亿元,公司持有

其 52%的股份,注册地址余姚市城区富巷北路 558 号(原城区胜归山),

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

服务;水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的制造、水泥熟料

的制造及销售;房屋租赁、水泥筒租赁;固体废物资源优化处置利用等。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83 亿元,负债总额 7.40 亿元,

其中银行短期借款 4.59 亿元,资产负债率 53.51%。2014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3.45 亿元,净利润 1.71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3.14 亿元,负债总额 7.62 亿

元,其中短期借款 4.79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02%。2015 年 1-9 月份实

现营业收入 6.91 亿元,净利润 0.55 亿元。

9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持有

其 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 169 号,法定代表人:马

林霞,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商业

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

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

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

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

售;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1.76 亿元,负债总额 5.39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1.5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0 亿元,资产负

债率 24.77%。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04 亿元,净利润 1.96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3.38 亿元,负债总额 7.50 亿

元,其中短期借款 3.7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9 亿元,资

产负债率 32.07%。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5.78 亿元,净利润 1.54

亿元。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50 万元,公司持有其

74.87%的股份,注册地址海曙区青林湾西区 69、83 号 2-1,法定代表人:

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

租赁。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4.10 亿元,负债总额 25.27

元,其中短期借款 0.88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4 亿元,长

期借款 2.00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30%。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8

亿元,净利润 4.95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6.64 亿元,负债总额 27.96 元,

其中短期借款 0.5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 亿元,长期借

款 5.86 亿元,资产负债率 59.95%。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07

亿元,净利润 0.10 亿元。

10

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00%

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滨湖环路 65 号(1-2 层),法定代表人:

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投资;建筑装饰;

建材、建筑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87.75 亿元,负债总额 91.49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3.00 亿元,长期

借款 5.0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4.26%。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5 亿

元,净利润-5.09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84.07 亿元,负债总额 98.09 亿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50 亿元,长期借款 10.5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116.68%。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

-10.28 亿元。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 亿元,子公司宁波科

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

州蒙自市文澜镇陈家寨,法定代表人:叶伯丰,经营范围为:生产、制

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销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82 亿元,负债总额 3.35 亿元,其中短

期借款 1.2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56%。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0

亿元,净利润 0.79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98 亿元,负债总额 3.13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1.4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85%。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

业收入 2.52 亿元,净利润 0.38 亿元。

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90 亿元,子公司宁波

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古林

镇薛家南路 412 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

营;实业投资;室内外装璜设计、施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总额 21.01 亿元,负债总额 18.75 亿元,其中长期借款 0.2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89.23%。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4.03 亿元。

11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3.37 亿元,负债总额 20.31 亿

元,其中长期借款 2.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51.91%。2015 年 1-9 月份

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9.20 亿元。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0.48 亿元,子公司宁波城

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

248 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

目投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46.17 亿元,负债总额 45.82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3.00 亿元,长期

借款 3.00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24%。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

净利润-0.08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0.48 亿元,负债总额 50.42 亿

元,其中长期借款 6.00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88%。2015 年 1-9 月份实

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0.29 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

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 124,020.4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2.9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 460,844.31 万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51%;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 119,6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9%。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2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资料之四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

结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

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

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拟

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

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13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

途;

(4)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

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4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五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降低

财务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具体议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可以一次性发行,也

可以分期发行。

2、发行规模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15亿元)。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4、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

期(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

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但要求本次发行债券的综合资金成本率不高于公

司筹资的平均成本水平。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

15

动资金,改善公司负债结构。

7、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

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9、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6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六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

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

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

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金额和期限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

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

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授权、签署、呈报、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

挂牌交易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挂牌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依法

17

进行信息披露;

5、执行就本次发行及申请挂牌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

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挂牌、备案文件,选择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挂牌交易、备案的相关事宜;

6、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

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8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之七

关于本次债券不能

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特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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