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5-06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50320 号《受
理通知书》。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与否尚存在
不确定性以及公司若审核通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
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