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2 1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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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5年

11月2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

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

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现任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2015年11月9日17:00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相关文件,晚于该时间,公司不再接受提名;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

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

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其材料

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

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

质;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13)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等文件(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7、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

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5年11月9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

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闵丹(董事会秘书) 赵婷(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联系传真:0514-86421039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邮政编码:225218

八、附件

江苏长青农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附件: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 名 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 股 数 量

被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是 □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

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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