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15-05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的生产经营活
动,公司拟在未来 3 年内对通辽金煤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财务资助,
其中包括公司和通辽金煤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共计 4 亿
元,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借款用途为对现有乙二醇装置进行扩能
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辽金煤在资金充裕时,将优先归还公司对其的财务
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资金来源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借款费用将按
实际融资成本计算,为公司自有资金的,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经营层与通辽金煤签订《借款协议》。
由于通辽金煤的其他持股 10%以上股东未同步进行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交易
涉及关联交易。
201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对该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通辽金煤 20.21%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陈祥恩,注册地河南郑州,注
册资本 210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金属材料、建
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等。
2、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通辽金煤 13.2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陈嘉伟,注册地上海,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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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2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顾问策划等。
三、借款资金占用费的约定
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资金来源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借款费用将按
实际融资成本计算,为公司自有资金的,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拟在未来三年内对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7
亿元的财务资助,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持股 10%以上股东未同步进行资
助,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核了该交易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公司尽快扩大生产,提高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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