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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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5-11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1 月 11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

院 25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 时到 11 时,下午 3

时到 5 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25 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

2

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议案 1,以相应的价格 1.00 进行申报。

议案序号 表决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

1.00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 转 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4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

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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