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1201745724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8:16: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5-09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连续停牌,并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并进行多轮交易架构的论证。

由于停牌期间证券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雨润集团处

于与战略合作者进一步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置

换方案产生了影响,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

方就重组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商,尚无法就重组方案与各交易对方达成一

致,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为切

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92 )。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2:00—3: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了投资者说明

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具体内容

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南京中央商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15-095)。

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

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央商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