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7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南山热电厂不再获得燃油燃气
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深圳市 110 千伏电厂 2015 年第四季度发电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
[2015]205 号)。根据该通知,广东省已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取消燃油燃气加
工费,深圳市也将参照执行,停止收取燃油燃气加工费,今后深圳市不再对地方
电厂顶峰发电给予补贴。因此,公司所属南山热电厂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
获得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
深圳市取消对地方电厂顶峰发电补贴后,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据初步测算,预计将使公司 2015 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减少约 5600 万元人民币。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