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1:04: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2015-043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东水路 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26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82,646,4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独立董事徐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

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监事叶国昌先生和李兆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高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82,586,207 99.99 60,100 0.01 100 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王雷刚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增补后的本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成员分别为:黄晞女士、王雷刚先生、叶国昌先生、陈振松先生、张中光先生、陈斌

先生和李兆深先生。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魏吓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3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建高速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