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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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5-09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及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现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

1、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50,958,260 股,且为定价发行,发行

价格为 29.93 元/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451,818.08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

还公司借款。不考虑后续除权除息的情况,按照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5,476,000 股。

2、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摊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517,740 股,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 869,879.83 万元,2014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716.82

万元。2014 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7857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

10.41%。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

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务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比

较日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

假设:

1、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2、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度相等;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0,958,2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1,818.08万元,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收购铂涛集团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募

集资金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0,451.77 95,547.60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万元) 869,879.83 1,321,697.9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48,716.82 48,716.8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451,818.08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857 0.50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1% 5.45%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如果公

司盈利水平未能等比例增长,则本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2

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三、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未来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1、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公司以“有限服

务型连锁酒店”和“食品及连锁餐饮”等为重点发展方向,保持和强化“锦江之星”等

成熟优势品牌的市场先导地位,积极发展“锦江都城”品牌。探索并形成自主品牌

连锁快餐的商业模式,努力提高餐饮业务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在“管理、品

牌、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

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

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2、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高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

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

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以达到降低公

司负债水平,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强化公司资本规模的目的。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辖区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2]145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于

2013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

3

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

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证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

报预期,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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