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5-03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的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6,099,5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3.33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中支行的
本公司股权 3,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13%)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解除
质押。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本公司股
权 8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3%)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解除质押。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
计为 0 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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