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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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

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础

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停牌以来,积极研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事宜,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各方仍

需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和协商,预计无法按期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

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起继

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五属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己经审议通过《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王健、毛志宏、胡静波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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