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15-08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免税业务已缴增值税款退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
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 号),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
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经本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免税业务已缴税款退税额 77,397,323.15 元。2015
年 9 月份不再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的
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入账后,将相应增加 2015 年度利润
77,397,323.15 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