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15—079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
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短期理财产品的种类: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
品。
公司曾于 2014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运用
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现该事项授权即
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本
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
加公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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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
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
短期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
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
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
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管理部会同投资发展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风控管理中心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
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
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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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财务管理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
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
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
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风控管理中心负责全程监督。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
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
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审阅了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要严格依据《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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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审核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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