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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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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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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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春山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51,298,303.03 2,211,321,737.08 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34,916,889.09 1,905,420,921.09 1.55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1,126.84 11,823,671.20 295.7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701,864,075.14 659,769,850.24 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226,826.35 66,997,283.34 -1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7,545,958.82 60,688,506.33 -5.1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3.92 减少 1.0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项目 说明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13,463.61 -3,068,429.3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255.22 -2,256.71 -

所得税影响额 735,893.33 745,385.1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68.48 -

合计 -2,296,825.50 -2,319,1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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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4,2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量 (%) 股份

量 数量

状态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179,501,795 34.88 26,581,600 无 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9,150,000 3.72 0 未知 国有法人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6,535,900 1.27 0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5,899,912 1.15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5,707,932 1.11 0 未知 国有法人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5,100,000 0.99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4,923,900 0.96 0 未知 国有法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43,200 0.88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1,716 0.52 0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2,389,978 0.46 0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152,920,195 人民币普通股 152,920,19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9,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0,00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6,535,900 人民币普通股 6,535,9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5,899,912 人民币普通股 5,899,912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5,707,932 人民币普通股 5,707,932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5,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0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4,9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3,9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43,200 人民币普通股 4,543,200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1,716 人民币普通股 2,701,716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2,389,978 人民币普通股 2,389,978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国社保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五零三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均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详。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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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96.74 万元,

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货款回笼数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2、因 2014 年 3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75,947,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计算 1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时,股数系加权计算。如按现有股本 514,619,192 股计算,14 年 1-9 月基本

每股收益为 0.13 元/股,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同比减少 0.02 元/股,降幅 17.57%。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外注册商标的承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联方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将尽快向上海华光酿酒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酿酒)转让海外注册商标,且不向华光酿酒收取任何费用,并同意华光酿

酒及其子公司上海冠生园和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酒公司”)在转让完成前无偿使用前述海

外注册商标。

履行情况:华光酿酒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正在办理将已经转让给华光酿酒的 22 件海

外注册商标再次转向金枫酒业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已有 14 件完成向金枫酒业转让程序,金枫酒业已经持有相应注册国家(地区)

当局颁发的转让证明。

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菲律宾、秘鲁、美国、加拿大的 8 件还在注册国家

(地区)的官方机构办理程序之中。其中:在秘鲁、美国、加拿大的 3 件已经完成向华光酿酒的

转让程序,尚未完成向金枫酒业的转让程序。

在美国和菲律宾的 2 件因无法按其当局要求提供在注册国实际使用证明材料而处于撤销审核

程序。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保持金枫酒业独立性

糖酒集团将充分尊重金枫酒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金枫酒业的公司章程,保证金枫酒

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金枫酒业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糖酒集团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金枫酒业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

尽的诚信勤勉职责。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糖酒集团将以现金方

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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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糖酒集团(含糖酒集团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

不存在与金枫酒业(含金枫酒业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

营。

(2)糖酒集团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

能与金枫酒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糖酒集团不会利用对金枫酒业控制关系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

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糖酒集团将以现金

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糖酒集团及其附属单位(包括糖酒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

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金枫酒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糖酒集团将以现金方

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股份锁定

糖酒集团认购金枫酒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糖酒集团本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保持金枫酒业独立性

光明集团将充分尊重金枫酒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金枫酒业的公司章程,保证金枫酒

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金枫酒业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光明集团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金枫酒业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

尽的诚信勤勉职责。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光明集团将以现金方

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光明集团(含光明集团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

不存在与金枫酒业(含金枫酒业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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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明集团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

能与金枫酒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光明集团不会利用对金枫酒业控制关系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

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光明集团将以现金

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光明集团及其附属单位(包括光明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

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金枫酒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光明集团将以现金方

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完善公司土地、房产权属出具的承诺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的部分土地、房产权属存在瑕疵,公司及

控股股东糖酒集团就该部分土地、房产不规范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 70 号、青浦区朱家角镇北大街 1 号及金山区枫泾镇钱明村 7 组三处

房屋

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 70 号、青浦区朱家角镇北大街 1 号及金山区枫泾镇钱明村 7 组三处土地

的地上建筑物系公司 2000 年配股时,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作为对价认购新股时注入公司的一部分实

物资产。当时进行资产评估时,上述三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未包括在内。配股完成后,该三处土

地的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归属上海金枫酿酒公司(后更名为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但土地使

用权仍然归属于糖酒集团,并由石库门公司使用至今。由于办理房地产权证只能房、地合一办理,

因此上述三处房地产权属登记仍在糖酒集团名下。

针对上述房产证持有人与房产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经主管土地和房产部门出具的说明,

上述房产用地均由于规划原因,不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无法办理交易

手续。为了尽快完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问题,公司及控股股东糖酒集团均确认上述土地的地上

建筑物的实际权益为金枫酒业所有,并出具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如果该三处房地产可以办理交易和过户,公司将立即通过合法方式从糖酒集

团处将有关权属转让到石库门公司名下;如果该三处房地产被动迁,公司将在糖酒集团的配合下

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得适当的补偿。

(2)控股股东糖酒集团承诺:如果该三处房地产可以办理交易和过户,其将立即通过合法方

式将有关权属转让到石库门公司名下;如果该三处房地产被动迁,其将积极配合公司或石库门公

司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其获得适当的补偿。在该三处房地产权属规范完成之前,其承诺该

三处土地将继续由公司使用,地上建筑物产生的经济利益归公司所有。

履行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严格履行其所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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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闵行区南雅路 2 号厂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樽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樽酿酒”)目前向上海闵行联合发展

有限公司租用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场地作为主要生产基地,其厂房实际由隆樽酿酒建造并使用,

归隆樽酿酒所有,且地面建筑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亦归隆樽酿酒所有,但未取得权属证明。为了尽

快完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问题,公司承诺在场地租赁合同到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隆

樽酿酒整体搬迁至金山区枫泾镇工业园区内,不再使用上述房屋。

履行情况:公司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上海隆樽酿酒有限公司搬迁及经营方式变更的议案》,根据隆樽酿酒董事会研究,决定鉴

于隆樽酿酒现有租赁场地即将到期及目前经营状况,拟将隆樽酿酒整体搬迁至上海市金山区枫泾

镇,隆樽酿酒由生产型企业变更为贸易型企业。基于上述事宜,公司经营班子将在公司章程授权

范围内对隆樽酿酒现有经营场地资产进行处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隆樽酿

酒经营期限延长,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公司名称变更等事项,上述事项内容均以工商核准登记

为准。

截至报告期末,隆樽酿酒已完成厂区搬迁。目前正向金山区经济委员会提出变更隆樽公司经

营范围、注册地址、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等申请,待批准后抓紧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3、位于朱家角镇酒龙路 190 号淀山湖酒厂厂区对面、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南村 1 组及青浦

区朱家角镇的三处房屋土地

上述三处房屋土地因缺少相关报建文件等历史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为了尽快完善相关土地、

房产权属问题,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 10 万千升新型高品质

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建成后将不再使用该三处房屋土地。

履行情况:公司严格履行其所做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俊杰

日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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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445,054.72 511,699,465.8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92,678.64 2,223,332.90

应收账款 74,395,605.74 77,758,880.58

预付款项 59,750,565.82 22,007,985.2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859,949.73 12,551,155.6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695,801.32 25,002,044.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93,569,844.08 741,705,267.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0,640,001.32 302,277,374.94

流动资产合计 1,590,649,501.37 1,695,225,507.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50,000.00 6,3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014,335.83

投资性房地产 13,234,599.73 13,626,143.02

固定资产 401,501,633.02 384,184,413.44

在建工程 22,722,169.14 11,135,857.9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398,172.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5,205,308.98 58,657,968.10

开发支出

商誉 178,625,134.17 7,820,344.98

长期待摊费用 3,962,716.33 4,598,169.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49,067.62 8,708,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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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0,648,801.66 516,096,229.89

资产总计 2,351,298,303.03 2,211,321,737.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000,000.00 5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00,000.00 3,580,000.00

应付账款 93,361,591.94 111,671,700.82

预收款项 8,048,535.57 5,486,502.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235,866.17 25,669,948.48

应交税费 27,372,817.61 25,049,132.07

应付利息 316,897.50 128,865.07

应付股利 704,234.57 673,581.60

其他应付款 19,193,684.27 26,701,229.8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0,000.00 7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45,995.49

流动负债合计 350,439,623.12 256,720,960.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570,869.75 15,570,869.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283,856.40 11,908,593.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854,726.15 27,479,463.06

负债合计 400,294,349.27 284,200,423.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4,619,192.00 514,619,19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27,021,716.51 529,937,509.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11.99 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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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9,623,673.44 59,623,673.4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33,652,195.15 801,240,53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4,916,889.09 1,905,420,921.09

少数股东权益 16,087,064.67 21,700,392.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1,003,953.76 1,927,121,31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51,298,303.03 2,211,321,737.08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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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1,440,427.79 335,770,899.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92,678.64 2,223,332.90

应收账款 65,811,471.29 60,524,174.39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2,506,933.33 5,082,781.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3,109,713.42 256,419,434.00

存货 8,711,248.68 10,229,930.1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5,087,284.90 180,052,618.42

流动资产合计 658,959,758.05 850,303,170.5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50,000.00 6,3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48,777,072.93 669,791,408.76

投资性房地产 13,234,599.73 13,626,143.02

固定资产 1,460,287.99 1,505,816.20

在建工程 512,110.55 427,204.8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74,975.59 2,216,070.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06,608.31 4,511,18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72,124.46 2,782,475.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8,187,779.56 701,210,302.27

资产总计 1,637,147,537.61 1,551,513,472.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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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1,326,316.84 196,442,424.70

预收款项 6,082,432.80 4,915,703.09

应付职工薪酬 1,685,306.52 12,203,153.04

应交税费 5,691,424.67 7,838,711.2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4,234.57 673,581.60

其他应付款 2,478,764.74 19,121,025.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0,000.00 7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8,728,480.14 241,954,599.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18,728,480.14 241,954,599.2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4,619,192.00 514,619,19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03,565,106.66 503,565,106.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9,580,045.18 59,580,045.18

未分配利润 240,654,713.63 231,794,529.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8,419,057.47 1,309,558,873.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7,147,537.61 1,551,513,472.82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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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末金额(1-9 月)

(7-9 月) (7-9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260,326,822.81 212,824,995.88 701,864,075.14 659,769,850.24

其中:营业收入 260,326,822.81 212,824,995.88 701,864,075.14 659,769,850.2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8,766,505.77 207,755,824.75 639,363,737.12 589,310,988.70

其中:营业成本 141,501,065.86 111,898,090.88 363,918,242.49 327,878,406.8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09,535.08 8,090,409.47 25,958,285.02 24,260,098.51

销售费用 43,595,443.34 47,944,977.85 124,804,718.97 122,349,010.58

管理费用 41,189,984.17 39,346,541.58 123,689,538.95 107,199,497.07

财务费用 1,870,477.32 475,804.97 992,951.69 -744,448.93

资产减值损失 8,368,424.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87,183.26 4,499,979.81 11,157,555.71 11,704,525.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0,320.55 -145,807.86 90,320.55 2,658,296.7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447,500.30 9,569,150.94 73,657,893.73 82,163,387.47

加:营业外收入 6,970.84 1,367,351.10 68,448.62 8,699,936.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4.62 387.62 280,734.22

减:营业外支出 3,039,689.67 181,527.00 3,139,134.72 295,201.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013,848.23 3,068,817.01 3,075.7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414,781.47 10,754,975.04 70,587,207.63 90,568,122.15

减:所得税费用 5,841,355.80 6,000,450.19 20,973,708.67 25,274,202.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73,425.67 4,754,524.85 49,613,498.96 65,293,91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50,805.41 6,677,833.78 55,226,826.35 66,997,283.34

少数股东损益 -1,477,379.74 -1,923,308.93 -5,613,327.39 -1,703,363.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40 -31.19 101.25 189.4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40 -31.19 101.25 189.4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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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2.40 -31.19 101.25 189.4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2.40 -31.19 101.25 189.4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573,528.07 4,754,493.66 49,613,600.21 65,294,109.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050,907.81 6,677,802.59 55,226,927.60 66,997,472.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77,379.74 -1,923,308.93 -5,613,327.39 -1,703,363.3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1 0.11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1 0.11 0.14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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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 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206,963,537.30 203,553,429.30 629,104,594.41 636,035,133.18

减:营业成本 164,754,878.92 169,395,758.16 501,159,020.54 520,998,833.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885,666.20 551,671.27 2,473,301.17 2,075,981.66

销售费用 34,230,137.65 37,930,313.80 100,691,599.92 102,597,432.66

管理费用 6,833,606.33 6,303,898.84 24,604,810.27 18,886,319.74

财务费用 1,486,866.81 -1,150,824.48 -17,333.49 -2,854,356.1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76,498.33 1,712,692.14 35,584,706.39 48,293,430.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0,320.55 -145,807.86 90,320.55 2,658,296.7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8,879.72 -7,764,696.15 35,777,902.39 42,624,351.76

加:营业外收入 4,115.17 299,642.62 25,009.37 324,493.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74.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74.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2,994.89 -7,465,053.53 35,802,911.76 42,947,771.11

减:所得税费用 88,248.72 -2,277,233.92 1,211,768.25 -875,053.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4,746.17 -5,187,819.61 34,591,143.51 43,822,825.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4,746.17 -5,187,819.61 34,591,143.51 43,822,825.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1 0.07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1 0.07 0.09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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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6,107,611.91 767,539,173.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8,634.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01,785.55 42,815,19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9,008,032.41 810,354,372.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4,627,861.51 378,761,354.5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092,799.74 146,776,772.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653,564.74 128,337,902.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842,679.58 144,654,67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2,216,905.57 798,530,70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1,126.84 11,823,671.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014,335.83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189,129.00 793,972.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3,457.77 78,690.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5,216,922.60 1,872,662.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257,840.74 18,472,254.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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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98,743,128.78 23,683,154.8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000,000.00 3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2,000,969.52 392,155,40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784,046.92 -390,282,747.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9,999,90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000,000.00 27,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000,000.00 596,999,90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4,000,000.00 8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343,259.71 54,450,272.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343,259.71 139,450,272.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656,740.29 457,549,632.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1,768.67 -6,403.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4,254,411.12 79,084,152.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1,699,465.84 354,370,482.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7,445,054.72 433,454,635.03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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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1-9 月) 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0,547,635.77 751,354,255.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179,996.56 3,425,28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3,727,632.33 754,779,544.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6,577,250.93 587,549,470.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769,474.87 52,586,780.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835,658.61 27,241,126.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140,676.37 146,670,57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8,323,060.78 814,047,95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5,428.45 -59,268,409.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014,335.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446,937.22 4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61,273.05 42,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04,456.19 4,807,618.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87,06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000,000.00 17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8,604,456.19 561,867,618.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143,183.14 -519,867,618.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9,999,90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0.00 569,999,90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591,860.06 51,461,919.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591,860.06 51,461,91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408,139.94 518,537,985.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330,471.65 -60,598,042.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5,770,899.44 306,969,523.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440,427.79 246,371,481.33

法定代表人:葛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春山

19 / 2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 / 2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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