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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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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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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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宇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4,781,655,821.02 4,681,909,128.62 4,681,909,128.62 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09,477,095.34 2,784,458,048.48 2,784,458,048.48 0.90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 月)

(1-9 月)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986,571.59 47,607,710.82 54,984,449.53 204.54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 月)

(1-9 月)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4,200,239,012.28 4,474,691,812.16 3,100,192,345.35 -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086,092.38 102,461,723.62 70,672,794.81 -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0,863,795.32 66,136,313.80 66,136,313.80 22.2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减少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3 3.98 4.14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8 0.221 0.229 -19.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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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07.12 -127,385.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5,700,803.14 9,443,692.45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3,108,095.89 6,404,924.47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9,013.22 578,294.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239,551.28 -4,074,881.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51.59 -2,347.64

合计 6,716,302.26 12,222,2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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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5,66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情况

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32.83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55,749,333 29.71 155,749,333 无 国有法人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7,373,783 3.31 无 国有法人

西南证券-浦发银行-西南证券双喜

12,078,977 2.30 12,078,977 未知 未知

汇智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国

8,696,864 1.66 8,696,864 未知 未知

贸东方定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

7,383,620 1.41 7,383,620 未知 未知

春 1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7,125,130 1.36 无 国有法人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39,488 1.15 6,039,488 未知 未知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81 号资产

4,761,905 0.91 4,761,905 未知 未知

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

4,529,617 0.86 4,529,617 未知 未知

龙 88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92,100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7,373,783 人民币普通股 17,373,78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7,125,130 人民币普通股 7,125,13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77,631 人民币普通股 3,277,631

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0,000

熊国强 1,74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2,100

熊卫红 1,368,093 人民币普通股 1,368,093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1,299,944 人民币普通股 1,299,94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8,300

许春辉 1,05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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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集团与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

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

基金-国贸东方定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 1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同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产品。东海基金

-工商银行-鑫龙 8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工

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 88 号资产管理计划同为东

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产品。本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自 2015 年 7 月 8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15,2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48%,增持后持有公司

股份 172,092,1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2.83%。北京翠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7,841,43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62.55%。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100.00% (1)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911,693.76 2,461,693.76 200,450,000.00 8142.77% (2)

在建工程 16,577,318.16 875,729.04 15,701,589.12 1792.97% (3)

长期待摊费用 66,267,525.16 98,474,947.12 -32,207,421.96 -32.71% (4)

应付职工薪酬 37,265,883.01 59,111,810.96 -21,845,927.95 -36.96% (5)

应交税费 65,144,229.48 140,405,931.21 -75,261,701.73 -53.60% (6)

应付利息 221,716.27 - 221,716.27 100.00% (7)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1-9 月) 上年同期(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 4,200,239,012.28 4,474,691,812.16 -274,452,799.88 -6.13% (8)

营业成本 3,332,160,546.53 3,536,466,057.79 -204,305,511.26 -5.78% (8)

销售费用 560,617,776.00 612,776,029.15 -52,158,253.15 -8.5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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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4,152,073.34 -6,506,427.51 2,354,354.17 36.19% (10)

资产减值损失 - -143,558.20 143,558.20 100.00% (11)

营业外收入 10,129,619.36 18,962,747.75 -8,833,128.39 -46.58% (12)

营业外支出 235,017.56 716,902.86 -481,885.30 -67.22% (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1-9 月) 上年同期(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4,986,571.59 47,607,710.82 97,378,860.77 204.54% (14)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93,292,181.44 -176,920,758.89 -216,371,422.55 -122.30% (15)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2,778,819.99 -58,017,950.00 170,796,769.99 294.39% (16)

流量净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系本期购入短期银行理

财产品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出资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部分店面及品牌装修工程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租入资产装修摊销陆续到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年初余额为 2014 年年终奖,于 2015 年 2 月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系期末应交未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低于年初所致。

(7)应付利息增加系本期借入银行贷款计提未付利息所致。

(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商品销售下滑所致。

(9)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租入资产装修摊销陆续到期及工资薪酬减少所致。

(10)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贷款发生贷款利息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系上年同期售出已提跌价存货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电力改造政府补贴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低于上年同期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租金、物业费、修理费、

能源消耗等费用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出资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

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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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自本次重组中海淀国资中心认购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2014 年 11 月 5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

产重组相 股份限售 国有资本经营 日至 2017 年 11 是 是

回购改部分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月4日

海淀国资中心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心将在公司

在北京翠微集

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致意见,为北京翠微集团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团和海淀国资

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完成且北京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

产重组相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中心均为公司 是 是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中心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中心不会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股东期间内有

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选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

提案,不会向公司委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务。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商业机会

在本次重组完

以开发、收购、投资可能与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成后且作为北

解决同业 关系的项目时,本中心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

产重组相 国有资本经营 京翠微集团一 是 是

竞争 他企业优先选择放弃或让与该等商业机会给公司。如果公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致行动人期间

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

内有效

会。3、本中心将促使超市发公司未来不从事零售业中的

百货商店业务,不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百货商店业务形成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

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司与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东 在海淀国资中

解决关联

产重组相 国有资本经营 的合法权益。2、确保本中心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 心作为公司股 是 是

交易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 东期间有效

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确保本中心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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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当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经审计确认的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合计净利润实际数 2014 年 11 月 5

盈利预测

产重组相 国有资本经营 不足承诺的合计净利润预测数 8023.6 万元及 7129.4 万元 至 2015 年 12 月 是 是

及补偿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时,海淀国资中心承诺将就上述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公 31 日

司进行补偿,并于补偿年度之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日

内支付。

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

与重大资 2014 年 12 月 3

责任公司、西南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

产重组相 股份限售 日至 2015 年 12 是 是

证券股份有限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的承诺 月2日

公司、上海证大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等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形;其注册资本已经按期缴足,不存在出资不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实的情形。2、本中心持有的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的全

产重组相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长期有效 否 是

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利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第三方请求权利或其他潜在的

纠纷和争议。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与贵 在海淀国资中

产重组相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公司完全独立、分开。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 心作为公司股 是 是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企业与贵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保 东期间有效

持独立并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司”)存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债务之外的其他债务,或因标的公

与重大资 北京市海淀区

司出资、股权、税务、劳动人事、资产等任何原因产生争

产重组相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长期有效 否 是

议、纠纷、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中心同意承担该等

关的承诺 管理中心

债务,或给予标的公司相应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致

翠微股份遭受损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

损失。

与首次公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2012 年 5 月 3

开发行相 股份限售 北京翠微集团 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日至 2015 年 5 是 是

关的承诺 股份。 月2日

北京兴源置业

与首次公 对于 2011 年 9 月增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012 年 5 月 3

集团有限公司、

开发行相 股份限售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日至 2015 年 5 是 是

华纺房地产开

关的承诺 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2日

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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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

与首次公 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

解决同业

开发行相 北京翠微集团 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 长期有效 否 是

竞争

关的承诺 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

发生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

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日期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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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9,264,912.51 1,436,856,685.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4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2,887,610.74 36,699,272.12

预付款项 15,073,186.36 13,316,723.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767,494.50 10,272,264.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8,403,748.74 122,700,925.2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1,650,820.25 195,293,545.14

流动资产合计 1,857,047,773.10 1,815,139,415.4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911,693.76 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7,973,550.00 27,97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2,098,136.16 12,880,599.67

固定资产 2,217,512,516.06 2,326,602,235.09

在建工程 16,577,318.16 875,729.04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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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3,168,185.36 312,413,650.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6,267,525.16 98,474,947.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099,123.26 85,087,307.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24,608,047.92 2,866,769,713.16

资产总计 4,781,655,821.02 4,681,909,128.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85,526,069.65 476,592,101.67

预收款项 742,877,971.94 771,835,875.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7,265,883.01 59,111,810.96

应交税费 65,144,229.48 140,405,931.21

应付利息 221,716.2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7,117,381.68 146,141,006.2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55,233.99 2,855,233.99

其他流动负债 280,231,764.27 278,766,371.84

流动负债合计 1,951,240,250.29 1,875,708,331.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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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082,189.03 9,588,574.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82,189.03 9,588,574.36

负债合计 1,959,322,439.32 1,885,296,905.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22,324,601.75 1,706,678,601.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140,000.00 1,14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6,290,544.86 106,290,544.8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5,577,726.73 446,204,67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9,477,095.34 2,784,458,048.48

少数股东权益 12,856,286.36 12,154,174.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2,333,381.70 2,796,612,222.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81,655,821.02 4,681,909,128.62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174,707.74 843,548,68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8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9,615,040.67 20,356,790.63

预付款项 10,579,395.38 1,400,533.2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611,280.43 7,386,7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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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存货 37,541,817.29 43,886,484.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898,461.23 56,547,462.95

流动资产合计 1,085,420,702.74 973,126,740.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461,693.76 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7,533,550.00 27,53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51,284,933.48 1,051,284,933.48

投资性房地产 59,996,363.22 62,271,282.42

固定资产 1,573,635,975.39 1,642,227,983.31

在建工程 9,964,527.35 606,012.0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290,676.92 22,705,538.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4,832,483.77 65,591,348.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180,344.10 61,681,702.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5,180,547.99 2,936,364,044.84

资产总计 4,020,601,250.73 3,909,490,785.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7,130,950.85 242,756,097.20

预收款项 580,643,383.43 565,848,388.73

应付职工薪酬 8,591,127.20 23,870,868.08

应交税费 20,688,170.13 87,977,164.43

应付利息 221,716.2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1,227,156.32 82,187,123.4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79,023.00 979,023.00

其他流动负债 203,750,944.82 198,668,394.88

流动负债合计 1,333,232,472.02 1,202,287,059.77

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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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23,184.34 1,646,549.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184.34 1,646,549.83

负债合计 1,333,955,656.36 1,203,933,609.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31,344,933.21 1,715,698,933.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6,290,544.86 106,290,544.86

未分配利润 324,865,894.30 359,423,47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6,645,594.37 2,705,557,17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20,601,250.73 3,909,490,785.33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232,161,703.82 1,386,360,869.55 4,200,239,012.28 4,474,691,812.16

其中:营业收入 1,232,161,703.82 1386360869.55 4,200,239,012.28 4,474,691,812.1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15,637,543.77 1,364,877,051.16 4,093,369,227.15 4,356,394,872.80

其中:营业成本 972,720,161.35 1,087,217,698.82 3,332,160,546.53 3,536,466,0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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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262,323.09 17,517,077.73 49,047,818.71 50,418,467.22

销售费用 178,276,546.97 201,342,347.95 560,617,776.00 612,776,029.15

管理费用 47,867,358.13 58,903,280.63 155,695,159.25 163,384,304.35

财务费用 511,154.23 40,204.23 -4,152,073.34 -6,506,427.51

资产减值损失 -143,558.20 -143,558.2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804,082.19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108,095.89 2,512,164.40 7,484,924.47 6,261,152.3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9,632,255.94 23,191,900.60 114,354,709.60 124,558,091.7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5,888,418.09 7,207,151.01 10,129,619.36 18,962,747.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950.00 1,200.00 30,103.51 1,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8,308.85 432,420.05 235,017.56 716,902.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0,657.12 382,256.69 157,488.54 548,131.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5,482,365.18 29,966,631.56 124,249,311.40 142,803,936.6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51,203.82 9,743,949.45 30,061,177.01 39,120,269.9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0,431,161.36 20,222,682.11 94,188,134.39 103,683,666.67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26,978.04 19,896,679.80 93,086,092.38 102,461,723.62

少数股东损益 404,183.32 326,002.31 1,102,042.01 1,221,943.0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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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431,161.36 20,222,682.11 94,188,134.39 103,683,66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0,026,978.04 19,896,679.80 93,086,092.38 102,461,723.62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404,183.32 326,002.31 1,102,042.01 1,221,943.0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 0.043 0.178 0.2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722,662,073.39 815,007,827.11 2,574,114,015.24 2,765,330,117.07

减:营业成本 571,750,368.08 635,646,937.11 2,041,434,443.72 2,171,289,759.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49,998.65 11,320,466.06 32,946,665.47 34,162,494.68

销售费用 114,358,548.15 131,339,977.59 369,563,806.91 409,743,430.72

管理费用 20,739,663.68 31,279,669.56 80,287,353.44 86,800,5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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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财务费用 97,064.97 -666,934.49 -5,870,707.31 -7,239,702.3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804,082.19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16,547.95 6,377,383.57 5,140,726.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66,429.86 7,300,177.04 62,129,836.58 75,714,277.75

加:营业外收入 303,956.00 1,033,954.59 2,447,897.16 3,581,813.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0.00 11,270.00

减:营业外支出 3,880.73 50,022.22 134,480.00 83,094.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80.00 50,022.22 96,665.20 78,912.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66,505.13 8,284,109.41 64,443,253.74 79,212,996.44

减:所得税费用 413,959.90 2,078,929.45 15,137,759.58 19,202,899.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52,545.23 6,205,179.96 49,305,494.16 60,010,097.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52,545.23 6,205,179.96 49,305,494.16 60,010,097.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 0.020 0.094 0.19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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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金额(1-9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12,338,334.00 4,829,038,908.4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754,390.36 159,130,09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88,092,724.36 4,988,169,005.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48,429,834.98 3,974,117,512.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8,151,806.29 278,844,282.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198,949.23 207,297,18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325,562.27 480,302,315.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3,106,152.77 4,940,561,29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986,571.59 47,607,710.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0,000,000.00 709,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070,979.26 6,284,952.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370.00 147,5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33,000.00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4,729,349.26 736,032,462.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571,530.70 28,353,221.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960,450,000.00 884,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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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8,021,530.70 912,953,221.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292,181.44 -176,920,758.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2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6,501,180.01 55,567,95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6,000.00 127,9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501,180.01 58,017,9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778,819.99 -58,017,9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526,789.86 -187,330,998.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1,962,256.87 1,111,859,358.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6,435,467.01 924,528,360.86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金额(1-9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34,458,467.94 2,970,362,301.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861,444.71 93,641,055.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5,319,912.65 3,064,003,357.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09,711,825.96 2,437,505,959.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7,181,986.64 149,088,737.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249,270.02 130,019,982.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781,253.66 303,778,440.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8,924,336.28 3,020,393,12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395,576.37 43,610,2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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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5,000,000.00 3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38,780.83 5,164,526.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3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7,072,180.83 330,164,526.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781,212.32 7,932,310.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5,000,000.00 43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781,212.32 462,932,31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709,031.49 -132,767,784.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2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6,275,280.01 55,44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275,280.01 57,89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04,719.99 -57,89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308,735.13 -147,047,547.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2,654,253.82 536,369,025.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1,345,518.69 389,321,477.72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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