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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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 元达 公告编号:2015-10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臻祯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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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61,618,175.00 1,132,373,745.26 -1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4,759,927.76 417,524,305.89 4.1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087,661.16 4.75% 267,072,457.72 -2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748,923.78 271.79% 17,235,621.87 11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7,478,197.97 72.20% -83,964,686.13 24.87%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4,870,533.41 19.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271.79% 0.06 118.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271.79% 0.06 118.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4% 28.20% 4.04% 17.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7,768,583.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12,174.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9,996.3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38,867.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1,578.73

合计 101,200,308.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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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43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世平 境内自然人 13.33% 36,000,000 27,000,000

黄国英 境内自然人 10.12% 27,326,813 27,326,813 质押 13,500,000

张有兴 境内自然人 7.22% 19,500,250 0

劲霸投资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5% 14,719,500 0

公司

陈军 境内自然人 3.85% 10,400,000 0

黄海峰 境内自然人 3.62% 9,768,093 9,768,093 质押 4,500,000

林大春 境内自然人 3.34% 9,018,094 9,018,094 质押 4,500,000

陈继周 境内自然人 0.80% 2,151,875 0

赵勇 境内自然人 0.74% 2,008,632 0

钟盛兴 境内自然人 0.68% 1,846,016 1,846,01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有兴 19,500,250 人民币普通股 19,500,250

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71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19,500

陈军 10,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00,000

周世平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陈继周 2,151,875 人民币普通股 2,151,875

赵勇 2,008,632 人民币普通股 2,008,632

林佩冰 1,557,650 人民币普通股 1,557,650

翟向伟 1,276,344 人民币普通股 1,276,344

赵海龙 1,10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8,800

盛小霞 848,041 人民币普通股 848,041

上述股东中,黄国英、张有兴、林大春、黄海峰为公司发起人,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司为公司发起人,陈军为公司发起人。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及与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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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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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0.18%,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4.75%,主要系本期转让股权部分价款未收回所致。

4.存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1.70%,主要系本期采购量减少及出售子公司西安三元达海天天线有限公司,不纳入合

并范围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9.73%,主要系本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减少所致。

6.固定资产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5.76%,主要系本期LTE相关固定资产出售及出售子公司西安三元达海天天线有限公

司,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8.76%,主要系本期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8.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61.79%,主要系本期出售LTE相关开发技术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8.84%,主要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10.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885.35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5%股权所

致。

11.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0.49%,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12.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5.53%,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款、工程款及出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95.42%,主要系2014年年终奖金及辞退福利发放完毕所致。

14.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到期偿还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7.52%,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费用及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6.递延收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92.78%,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70.09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暂时性差异所致。

18.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82.69%,主要系本期出售子公司西安三元达海天天线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

少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0.5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人员费用及办事处费用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9.24%,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及人员费用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07.95%,主要系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实现

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3.16%,主要系本期罚款支出所致。

5.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79.96%,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12.63%,主要系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股权收到现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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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2012年8月20日,重庆倍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嘉公司)以本公司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本公司返还因买卖合同而收取的货款3,212,390.00元,支付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本公司于2012年10

月10日对倍嘉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倍嘉公司向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7,287,860.00元,支付违约金3,000,000.00元。2013年6月8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2)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一)

倍嘉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货款7,287,86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7,287,860.00元为基数,从2010年4

月27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倍嘉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倍嘉公司不服,

于2013年7月23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3年10月2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4

年7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0025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重庆倍

嘉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三元达支付货款7,287,860.00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从2010年5月5日起至2013年5

月6日止以7,017,852.50元为基数,从2013年5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7,287,86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

算)。2014年12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截至 2015年9月30日,该案尚未执行完毕。

二审判决生效后,倍嘉公司不服,于2015年2月5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本公司返还倍嘉公司已支

付货款3,212,390.00元及支付倍嘉公司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截至 2015年9月30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2)2015年7月31日,贾洁女士以广州佳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被告,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广

州佳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同退还货款153.84万元,赔付购货款利息14.217807万元(从2013年12月27日暂计至2015

年7月31日,此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款项全部被清偿之日止),赔偿430万元。2015年8月19

日,本公司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5年8月24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

穗萝法西民初字第200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驳回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民事裁定后,本公司不服,于2015年9

月8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截至 2015年9月30日,该案尚未裁定。

(3)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拟向周世平先生及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的“富国资产-互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8,378,3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000 万元。截至目前,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控制人黄国英、黄海峰、林大春、郑文海 2015 年 07 月 02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与境内自然人周世平签署《股份转让合 225990?announceTime=2015-07-02

同》,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股份

协议转让给周世平,合计转让 3600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33%。2015 年 7 月

24 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所涉过户手续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已全部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周世平持有

2015 年 07 月 25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公司 3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351?announceTime=2015-07-25

13.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黄国英、黄海峰、林大春、郑

文海、张有兴五人不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

控制人。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 09 月 12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583538?announceTime=2015-09-12

7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周世平

2015 年 09 月 29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借款人民币共 4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650690?announceTime=2015-09-29

个月,按 8%的年利率计息。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 09 月 12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583540?announceTime=2015-09-12

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

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筹资金将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 2015 年 09 月 29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截 650690?announceTime=2015-09-29

至目前,上述相关登记手续已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 09 月 12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583537?announceTime=2015-09-12

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络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2015 年 09 月 29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三元达网 650690?announceTime=2015-09-29

络技术有限公司 85%股权以 10683.65 万

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款转让给公司关联自

然人黄海峰先生或其指定方。截至目前,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上述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福州市

2015 年 10 月 10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马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受让方 673380?announceTime=2015-10-10

为黄海峰先生指定的福建海华君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无

本人周世平,拟

受让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上述承诺在报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称“三元达”) 2015 年 07 月 01

周世平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诺 3600 万股股份 日

行。

(占三元达总

股本的

13.33%),现就

关于避免与三

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元达同业竞争

承诺如下:截至

本人《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关

联方与三元达

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在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本人

及本人实际控

制的关联方不

以任何形式(包

含但不限于在

中国境内或境

外自行、或本人

以他人名义、或

与他人合资、合

作、联合经营)

从事、参与或协

助他人从事任

何与三元达业

务有竞争关系

的经营活动,不

投资于任何三

元达所从事的

领域有竞争关

系的经济实体,

保证不与三元

达存在任何同

业竞争。

本人周世平,拟

受让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上述承诺在报

称“三元达”) 2015 年 07 月 01

周世平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3600 万股股份 日

行。

(占三元达总

股本的

13.33%),现就

关于规范与三

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元达关联交易

承诺如下:2015

年 6 月 29 日,

本人签署《保证

合同》(编号:

3510012015B10

0000201),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

分行向福建三

元达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 24,720

万元的最高额

保证担保。2015

年 6 月 29 日,

本人签署《保证

合同》(编号:

3510012015B10

0002201),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

分行向福建三

元达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

的《综合授信合

同》(编号:

3510012015CE

00002200)提供

不超过 23,520

万元的最高额

保证担保。除此

之外,截至本人

《福建三元达

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

署日前 24 个月

内,本人与三元

达之间不存在

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完成

后,如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关联

1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方与三元达(含

其下属子公司)

不可避免地出

现关联交易,将

根据《公司法》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性

文件的规定,依

照市场规则,本

着一般商业原

则,通过签订书

面协议,公平合

理地进行交易,

以维护三元达

的利益,不在关

联交易中谋取

不正当利益。

本人周世平,拟

受让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元达”)

3600 万股股份

(占三元达总

股本的

13.33%),现就

关于提供资料

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如下:本

人已提供为出 上述承诺在报

2015 年 07 月 01

周世平 具《福建三元达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通讯股份有限 行。

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所

必需的全部资

料。本人所提供

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

1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责任。

本人周世平,拟

认购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元达”)非

公开发行股份

不超过

124540540 股,

以致拥有权益

超过 30%,现就

关于避免与三

元达同业竞争

承诺如下:截至

本人《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签署日,

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关联方与

三元达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在报

2015 年 07 月 27

周世平 的情形。在本次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股份转让完成 行。

后,本人及本人

实际控制的关

联方不以任何

形式(包含但不

限于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自行、

或本人以他人

名义、或与他人

合资、合作、联

合经营)从事、

参与或协助他

人从事任何与

三元达业务有

竞争关系的经

营活动,不投资

于任何三元达

所从事的领域

有竞争关系的

经济实体,保证

不与三元达存

1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在任何同业竞

争。

本人周世平,拟

认购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元达”)非

公开发行股份

不超过

124540540 股,

以致拥有权益

超过 30%,现就

关于规范与三

元达关联交易

承诺如下:2015

年 6 月 29 日,

本人签署《保证

合同》(编号:

3510012015B10

0000201),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

上述承诺在报

分行向福建三 2015 年 07 月 27

周世平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元达通讯股份 日

行。

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 24,720

万元的最高额

保证担保。2015

年 6 月 29 日,

本人签署《保证

合同》(编号:

3510012015B10

0002201),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

分行向福建三

元达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

的《综合授信合

同》(编号:

3510012015CE

00002200)提供

不超过 23,520

万元的最高额

1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保证担保。除此

之外,截至本人

《福建三元达

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

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本

人与三元达之

间不存在其他

关联交易。本次

转让完成后,如

本人或本人控

制的关联方与

三元达(含其下

属子公司)不可

避免地出现关

联交易,将根据

《公司法》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性文件

的规定,依照市

场规则,本着一

般商业原则,通

过签订书面协

议,公平合理地

进行交易,以维

护三元达的利

益,不在关联交

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

本人周世平,拟

认购福建三元

达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元达”)非

公开发行股份

上述承诺在报

不超过 2015 年 07 月 27

周世平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124540540 股, 日

行。

以致拥有权益

超过 30%,现就

关于提供资料

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如下:本

人已提供为出

1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福建三元达

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

书》所必需的全

部资料。本人所

提供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决定终

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

上述承诺在报

司承诺:公司自 2015 年 06 月 29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 六个月 告期内正常履

终止本次重大 日

行。

资产重组事项

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进行筹划

资产重组。

如果公司住所

地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要求

公司对 2008 年

5 月(含 2008

年 5 月)之前的

住房公积金进

行补缴,共同控

黄国英、郑文

制人将无条件

海、张有兴、黄 上述承诺在报

按主管部门核 2010 年 05 月 17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海峰、林大春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定的金额无偿 日

(公司共同控 行。

代公司补缴;如

制人)

果公司因未按

照规定为职工

缴纳住房公积

金而带来任何

其他费用支出

或经济损失,共

同控制人将无

条件全部无偿

15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代公司承担;如

果公司住所地

医疗保险管理

部门要求公司

对 2008 年 4 月

(含 2008 年 4

月)之前的医疗

保险费进行补

缴,共同控制人

将无条件按主

管部门核定的

金额无偿代公

司补缴;如果公

司因未按规定

为职工缴纳医

疗保险费而带

来任何其他费

用支出或经济

损失,共同控制

人将无条件全

部无偿代公司

承担。

2008 年 6 月 10

日,黄国英、郑

文海、张有兴、

黄海峰、林大春

五位自然人股

东为了避免与

本公司之间将 报告期内,公司

来可能发生同 实际控制人发

业竞争,特分别 生变更,黄国

黄国英、郑文

承诺如下:“1、 英、郑文海、张

海、张有兴、黄 至本人不再为

本人目前未以 2008 年 06 月 10 有兴、黄海峰、

海峰、林大春 三元达共同控

任何形式直接 日 林大春不再为

(公司共同控 制人为止。

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共同控制

制人)

三元达营业执 人,上述承诺在

照上所列明经 报告期内履行

营范围内的业 完毕。

务存在竞争的

任何业务活动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未拥有与

三元达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控

16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公司、联营公

司及合营公司,

与三元达不存

在同业竞争。2、

在本人及本人

三代以内的直

系、旁系亲属拥

有三元达实际

控制权期间,本

人及本人投资

控股的公司、企

业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三

元达主营业务

或者主要产品

相竞争或者构

成竞争威胁的

业务活动,包括

在中国境内外

投资、收购、兼

并或受托经营

管理与三元达

主营业务或者

主要产品相同

或者相似的公

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若

三元达将来开

拓新的业务领

域,三元达享有

优先权,本人及

本人投资控股

的公司、企业将

不再发展同类

业务。3、自本

函出具之日起,

本声明、承诺与

保证将持续有

效,直至本人不

再为三元达共

同控制人为止。

4、自本函出具

之日起,本函及

17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函项下之声

明、承诺和保证

即不可撤销。”

2008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自然

人股东黄国英、

郑文海、张有

兴、黄海峰、林

大春、陈军出具

了《关于关联交

易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本人、且本人

将促使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若

有)与公司之间

的任何交易按

公平的市场原

则和正常的市

场条件进行,并

履行必经的法

黄国英、郑文

律程序;本人、 上述承诺在报

海、张有兴、黄 2008 年 05 月 30

且本人将促使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海峰、林大春、 日

本人所控制的 行。

陈军

企业(若有)不

要求或接受公

司给予任何优

于在一项市场

公平交易中的

第三者所能给

予的条件,不产

生有损其他股

东利益的交易。

本人、且本人将

促使本人所控

制的企业(若

有)在经营业务

中不利用本人

在公司的地位

转移利润或从

事其他行为来

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

1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益。”

2008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法人

股东劲霸投资

出具了《关于关

联交易的承

诺》,具体内容

如下:“本公司

将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

程》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不利用

关联股东身份

影响三元达的

独立性,保持三

元达在资产、人

员、财务、业务

和机构等方面

的独立性。截至

本承诺出具之

日,除已经披露 上述承诺在报

劲霸投资控股 2008 年 05 月 30

的情形外,本公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有限公司 日

司以及本公司 行。

之全资、控股下

属企业与三元

达不存在其他

重大关联交易。

在不与法律、法

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在权利所

及范围内,本公

司且公司将确

保本公司之全

资、控股下属企

业在与三元达

进行关联交易

时将按公平、公

开的市场原则

进行,并履行法

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

序。本公司承

1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并确保本公

司之全资、控股

下属企业不通

过与三元达之

间的关联交易

谋求特殊的利

益,不会进行有

损三元达及其

中小股东利益

的关联交易。”

其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

黄国英、黄海

持有的本公司 上述承诺在报

峰、郑文海、张 2010 年 05 月 17

股份;在申报离 无明确期限 告期内正常履

有兴、林大春、 日

任六个月后的 行。

陈军、钟盛兴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

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的具体股东

回报规划:1、

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现

金与股票相结 上述承诺在报

2015 年 04 月 3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合及法律法规 2015-2017 告期内正常履

许可的其他方 行。

式分配股利,公

司应当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

利润分配方式。

在公司现金流

满足公司正常

2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营和发展规

划的前提下,公

司原则上每年

进行现金分红。

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2、公司

年度盈利且提

取法定公积金

及弥补以前年

度亏损后可分

配利润为正值,

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

续正常生产经

营对资金需求

情况下,且审计

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

配。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公司最

近三年以现金

形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3、

在满足现金分

红条件下,公司

进行利润分配

时,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

2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若

上述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4、公

司在经营情况

良好,并且董事

2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5、

公司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

由公司董事会

提出分红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公

司接受所有股

东、独立董事和

监事对公司分

红的建议和监

督。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5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0 至 2,000

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2,648.07

1、2015 年 9 月公司出售原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85%

的股权,公司确认出售的 85%股权投资收益约 8400 万元,并在合并报表

中对剩余 15%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产生了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投资收益约 1400 万元。2、2015 年初开始,公司就已经开始推行扁平化

管理优化精简公司管理部门,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减少管理费用和

销售费用的支出。上述预计是按目前情况进行测算,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世平

二 O 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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