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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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等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我们

认为上述任职人员陈略先生、李尔龙先生、梁荣先生、宋晨凌女士、

崔红丽女士、杨春玲女士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

业素质;没有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

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2、董事会秘书杨春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唐建新 张宇锋 江崇光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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