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82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
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
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缓解尚洋环科资金紧张的状况,
有助于提高整合绩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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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置换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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