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 临-3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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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
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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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538,284,343.34 3,856,989,202.94 3,856,989,202.94 -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0,720,033.42 1,479,040,952.25 1,479,040,952.25 4.1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7,121,238.94 -25.83% 740,266,292.09 1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647,223.46 -11.34% 61,679,081.17 -26.1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967,802.96 -11.25% 64,101,157.14 -4.1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186,732.39 -192.0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2 -11.31% 0.1654 -2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2 -11.31% 0.1654 -2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0.15% 4.09% -1.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30,280.1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8,644.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848.80
合计 -2,422,075.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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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93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德市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 国有法人 50.01% 186,540,000 质押 49,000,000
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3.20% 11,930,000
专用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
国有法人 0.97% 3,605,100
份有限公司
刘志坚 0.44% 1,630,000
新时代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丰金
其他 0.38% 1,400,000
70 号证券投资资
金信托计划
大成价值增长证
其他 0.34% 1,280,122
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
国有法人 0.32% 1,208,200
限责任公司
赵丹 其他 0.27% 1,019,610
周文琳 其他 0.27% 1,000,000
杨桂姣 其他 0.27%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186,5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540,000
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
11,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30,000
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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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605,1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5,100
刘志坚 1,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0,000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丰金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70 号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280,122 人民币普通股 1,280,12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0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8,200
赵丹 1,019,610 人民币普通股 1,019,610
周文琳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杨桂姣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 11,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3.2%,宁德市国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说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4年10月14日,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
11,9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3.2%;截至2015年10月13日,上述交易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10-17/1201703523.PDF《关于股东赎回约定式回购证券交易股份的公告》2015
临-34)。
2015年4月8日,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闽东电力4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4%,占本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的13.14%,占其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26.27%)股权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
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融资。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涉及股份4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3.14%。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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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电费款增多;
(2)应收股利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参股公司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办公楼装修费摊销;
(4)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房屋租赁费增加;
(5)固定资产清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航天闽箭测风塔报废及子公司穆阳溪部分电子设备报废;
(6)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确认收入结转年初按预计利润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预售商品房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将预收款项结转为营业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兑现了2014年度的效益薪酬;
(9)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缴纳了各项税费;
(10)其他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了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
(11)长期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取得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借款;
(12)递延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黄兰溪水电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产生的递延收益。
(13)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确认收入,引起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导致递延所得税负
债减少;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房产销售面积增加,结转成本上升;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了融资租赁保证金;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天缘大厦被收储涉及所得税,本报告期无此收益;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因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及房地产行业预收售房款比
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涉及天缘大厦收储收入,本报告期无此收入;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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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宁德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承诺:自
本承诺函公告
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减持其持有
宁德市国有资 的福建闽东电 自本承诺函公
2015 年 07 月 1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产投资经营有 力股份有限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日
限公司 司(股票简称: 内
闽东电力,股票
代码:000993)
股票,以实际行
动维护上市公
司信用体系,切
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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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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