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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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彬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秋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秀莉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032,663,401.26 954,589,771.87 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6,378,761.10 557,283,436.12 -0.1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7,240,059.20 -34.71% 336,468,233.56 -2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386.43 -79.22% 2,664,049.65 -62.9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63,760.30 -78.05% 2,299,189.09 -68.1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0,109,890.69 58.5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 -81.82% 0.013 -63.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 -81.82% 0.013 -63.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0.30% 0.48% -0.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40,545.18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28,9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2,341.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152.47

合计 364,860.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98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秋华 境内自然人 13.00% 26,000,000 0

尹梦葶 境内自然人 2.49% 4,984,261 0

林彩娟 境内自然人 2.35% 4,707,811 0

任刚 境内自然人 1.50% 3,001,151 0

朱莉红 境内自然人 1.48% 2,969,000 0

刘丹 境内自然人 1.47% 2,930,613 0

徐雪丹 境内自然人 1.23% 2,450,134 0

中央汇金投资有

国有法人 1.22% 2,436,400 0

限责任公司

天津壹选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基金管理有限 1.20% 2,400,000 0

公司

杨国宝 境内自然人 1.03% 2,050,801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秋华 2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0

尹梦葶 4,984,261 人民币普通股 4,984,261

林彩娟 4,707,811 人民币普通股 4,707,811

任刚 3,001,151 人民币普通股 3,001,151

朱莉红 2,9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69,000

刘丹 2,930,613 人民币普通股 2,930,613

徐雪丹 2,450,134 人民币普通股 2,450,13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36,4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6,400

天津壹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杨国宝 2,050,801 人民币普通股 2,050,801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刘秋华与其他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上述股东中尹梦葶共持有公司股份 4,984,261 股,其中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893,56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降幅34.99%,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到期还贷所致。

2.应收票据增幅70.57%,主要系报告期内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销售款项所致。

3.预付账款增幅170.5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降幅92.2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

通”)的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降幅32.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湖州乐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幅27.32%,主要系湖州乐通亏损所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49648.1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投资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增幅96.93%,主要系报告期为满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要,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9.应付账款增幅49.91%,主要系报告期内合理利用商业信用延迟支付采购款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降幅56.3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员工薪酬福利所致。

11.其他应付款降幅26.4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应付的往来款款项导致减少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幅3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约定到期偿还的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

致。

13.长期借款降幅23.08%,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4.递延收益增幅25.2%,主要系报告期湖州乐通待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营业收入降幅27.01%,主要系报告期内 因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16.营业成本降幅33.0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减少导致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幅59.50%,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了按新政策应缴纳汽车涂料销售的消费税所

致。

18.财务费用增幅63.0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湖州乐通募投项目转固

后借款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19.营业利润降幅91.37%,利润总额降幅88.18%,所得税费用降幅127.64%,净利润降幅73.18%、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幅62.92%,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子公司募

投项目转固后借款利息费用化增加及新增折旧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收入增幅618.1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58.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加快应收货款的回笼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55.9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收购子公司的投资款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653.75%.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满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要,

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正在为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开展各项工作,8月7日此事项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

2015 年 08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会受理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

新疆智明的股权,也不由新疆智明回购

公司实际控制 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

2009 年 12

人张彬贤、刘 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11 日

秋华 金转增等)。张彬贤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新疆智

明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新疆智明股份

“1、本公司(本人)保证现时不存在经

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2、本

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本人)保证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

新疆智明股权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

投资有限公 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 2009 年 1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司、实际控制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似或可替代 月 11 日

资时所作承诺 人张彬贤、刘 的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

秋华夫妇 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本

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本

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为止。”

“1、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

公司的关联方

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

新疆智明股权

表决的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

投资有限公 2009 年 12

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司、实际控制 月 11 日

不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

人张彬贤、刘

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

秋华夫妇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

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

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为规范将来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之间将尽可能

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

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

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公司应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2014 年 07 自 2014 年

公司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 严格履行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所作承诺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控股股东

自 2015 年

刘秋华、实际 郑重承诺: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2015 年 07 7 月 9 日至

控制人张彬 月 8 日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 严格履行

月 09 日 2016 年 1

贤、刘秋华夫 份。

月8日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17.00% 至 33.00%

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450 至 725

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46.46

元)

1、行业景气度下滑、印刷油墨市场需求不振,主营业务产品市场竞争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激烈等不利影响。2、子公司基建项目大部分完工,转固后折旧费用增

大以及项目贷款利息费用化。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张彬贤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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