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50-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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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董事兼总裁幸建超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廖永忠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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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37,581,170.11 5,083,139,478.62 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50,395,620.20 3,715,760,014.48 0.9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9,267,709.49 -8.55% 1,356,486,999.53 -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53,520.62 -69.26% 45,692,023.27 -1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52,575.96 -135.43% 503,819.30 -98.3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2,447,023.14 -365.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 -75.00% 0.06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 -75.00% 0.06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9% 减少 0.42 个百分点 1.22% 减少 0.92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4,511.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11,359,017.31 -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40,480,761.08 -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69,769.3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11,251.9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4,603.80 -
合计 45,188,203.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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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57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 22.21% 179,302,351 56,818,181 质押 56,818,181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3% 34,984,561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2% 21,993,706 0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定增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2% 17,954,545 17,954,545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7% 15,909,090 15,909,090
肇庆市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12,138,000 0 质押 12,138,000
兴证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兴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 10,274,545 10,274,545
资管鑫成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 10,183,500 0
张宇 境内自然人 1.13% 9,090,909 9,090,909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8,760,785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22,484,170 人民币普通股 122,484,170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4,984,561 人民币普通股 34,984,56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993,706 人民币普通股 21,993,706
肇庆市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12,1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38,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83,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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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8,760,785 人民币普通股 8,760,785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162,091 人民币普通股 8,162,091
方勇全 7,376,147 人民币普通股 7,376,14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2,624,080 人民币普通股 2,624,080
资基金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以下简称“广晟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属
说明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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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出售
年初持有的股票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52.61%,主要系公司年初的应收票据在报告期内到期所致;
3、应收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肇庆市风华锂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9.0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肇庆大旺高新区解除供地协议剩余补
偿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7.72%,主要公司报告期因主业扩充购进设备增加,导致待抵扣的
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7.1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暂未确认为无形资产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0.7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预付设备及工程等长期款项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1.9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主业扩充导致经营资金需求上升,公司向银
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2.89%,主要系公司年初的应付票据在报告期内到期付款所致;
10、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的客户预付货款总额减少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1.2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2014年已计提员工绩效薪酬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9.7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清缴2014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13、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0.9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支付年初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6.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到期的肇庆市财政局借
款所致;
1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91.7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72.19%,主要系公司上半年减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普光电”)部分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12.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联营企业盈利减少所致;
18、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较去年同期增加156.4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19、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0.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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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72.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部分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21、其他综合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98.2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同比下降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65.7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54.0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68.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收购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报告期,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545.5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2015年第7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
审核无条件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5月30日、7月1日、8月1日、9月14日和9月21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公司收购广州捌拾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股权事项
2015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华高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香港公司”)与88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捌拾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风华香港公司以人民币2,900万元
受让88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捌拾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股权。广州捌拾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10月24日,住所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601房,法定代表人为王丽,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为企业管理服务和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截至目前,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3、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光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经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人民币约2.38亿
元-2.72亿元收购光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上柜公司,以下简称“光颉科技”)35%-40%股权,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光颉科技股权事项尚在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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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展情况
经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公司2015年
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
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并已经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10月31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广晟公司承诺:在作为风华高科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
减少与规范与风华高科之间的关联交易;深圳广晟投资
承诺:① 在作为风华高科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
间,将发挥整体协调功能,通过业务及资产整合等方式
广东省广晟 妥善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② 在作为风华高科的控股股
在作为公
资产经营有 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不新设或者拓展与风华高科经营
司控股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限公司、 深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新设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及 2011 年 5 严格按承
东及一致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圳市广晟投 附属企业等。③ 在作为风华高科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月 7 日 诺履行。
行动人期
资发展有限 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风华高科之间的关联交易;
间
公司 对于未来与风华高科发生的、有利于风华高科发展且不
可避免之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将本着有利于风华高科
发展、有利于风华高科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进行公平
交易,并促使风华高科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
及时准确地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广东省广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自风华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014 年 12 严格按承
资产经营有 3年
资时所作承诺 内不转让所认购的 56,818,181 股新股。 月 25 日 诺履行。
限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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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8,股票简称:奥普光电)
10,865,000 股股票,占奥普光电总股本的比例为9.05%。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7 月 1 日 公司经营情况及已披露相
证券事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公司投资者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关并购项目的进展情况等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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