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1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
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0日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1。
2
2、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达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序号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
2 2.00
供担保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
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红萍
3、邮编:518057
4、电话:0755-26525166
5、传真:0755-26639599
六、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
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
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