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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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5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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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莹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海燕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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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864,910,645.59 6,701,306,082.62 1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18,178,554.57 3,436,334,505.58 8.2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13,378,389.33 25.18% 1,701,018,181.32 1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874,408.48 40.28% 360,692,227.53 2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0,722,225.40 37.07% 350,634,617.72 22.2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41,316,502.77 -51.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33.33% 0.39 2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33.33% 0.39 25.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8% 0.69% 10.13% 1.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565,446.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67,035.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4,872.32

合计 10,057,609.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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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85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民 境内自然人 17.84% 167,000,034 165,750,026

张永侠 境内自然人 10.10% 94,500,000 94,500,0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

其他 1.49% 13,946,720

保险产品

-022L-CT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其他 0.43% 3,999,434

四组合

北京冶金节能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3,880,000

有限公司

张莹莹 境内自然人 0.34% 3,172,500 2,379,374

韩宝利 境内自然人 0.33% 3,089,246

罗颖俊 境内自然人 0.29% 2,700,000 1,942,275

胡国东 境内自然人 0.28% 2,589,700

海通资管-民生-

海通海汇系列-星

其他 0.25% 2,357,450

石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

13,946,720 人民币普通股 13,946,720

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3,999,434 人民币普通股 3,999,434

北京冶金节能实业有限公司 3,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0,000

胡国东 2,589,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9,700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海汇系列-

2,357,450 人民币普通股 2,357,450

星石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 2,23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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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斗金 1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李军 2,054,7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4,7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健分

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88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1,600

1429D 期

俞占飞 1,85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7,200

何向农 1,793,921 人民币普通股 1,793,921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构成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北京冶金节能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本公司股份 3,88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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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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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开发行前

所持有的股份

在原有的限售

期到期日(2013

年 11 月 16 日)

之后,继续延长 2013 年 11 月 16

王民、张永侠 三年 正常履行

锁定期 36 个 日

月,即延长锁定

期为:201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

2、自利源精制

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2015

年 3 月 10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

本人不存在减

持利源精制股

票行为;在利源

精制本次非公 2015 年 07 月 24

王民、张永侠 正常履行

开发行股票完 日

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无减持利

源精制股票的

计划,不会减持

利源精制股票;

若本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则减

持股票所得收

益全部归利源

精制所有。

(1)本人及本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人控制的其他 长期 正常履行

企业目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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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将来也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

利源精制现有

及将来从事的

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的任何活

动,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而

给利源精制造

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下

属全资企业、直

接或间接控股

的企业,本人将

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经

理)以及控股地

位使该等企业

履行本承诺函

中与本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不

与利源精制同

业竞争,并愿意

对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利源精

制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

司在盈利、现金

流能满足正常

吉林利源精制 经营和长期发 2015 年 01 月 01

三年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展的前提下,应 日

积极推行现金

分配方式,未来

三年

(2015-2017

年)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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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

具体分配比例

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经营

状况和发展要

求拟定,并由股

东大会审议决

定;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

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在符

合现金分红条

件情况下,未来

三年

(2015-2017

年)公司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盈利

状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

金分配。未来三

年(2015-2017)

年公司可以根

据年度的盈利

情况及现金流

状况,在保证最

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

规模及股权结

构合理的前提

下,注重股本扩

张与业绩增长

保持同步,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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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公司可以另

行采取股票股

利分配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3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3,700 至 51,800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9,783.47

2015 年,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逐步投产,由此,公司产

品的产能得到增加。产能增加后,公司产量及高附加值产品会逐步增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带动产品毛利率的增长,因此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预计会较

高。鉴于以上原因,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预计比 2014 年增长 10%-30%,约 43,700 万元-51,800 万元左右。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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