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 美利 公告编号:2015-78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 0 一五年十月
1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国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王冬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
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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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72,871,537.91 1,505,928,144.14 -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0,492,507.36 -169,147,571.07 -124.9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940,752.00 -6.73% 431,407,912.62 -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226,084.33 78.60% -211,344,936.29 50.4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0,731,588.15 20.69% -113,210,308.82 36.4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37,257.86 96.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78.29% -0.67 5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78.29% -0.67 5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64% 96.31% -76.90% 97.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2,857.1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93,950,002.92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4,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27,481.69
合计 -98,134,627.4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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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01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冻结 85,631,048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03% 85,631,048 0
质押 37,929,255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
其他 2.84% 9,000,793 0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进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2.02% 6,390,778 0
-进锋喜羊羊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80% 2,540,090 0
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
其他 0.75% 2,379,983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枝 境内自然人 0.47% 1,500,900 0
章萍 境内自然人 0.47% 1,473,75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45% 1,420,000 0
基金
吕相男 境内自然人 0.44% 1,403,600 0
杨海 境内自然人 0.44% 1,398,2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631,048 人民币普通股 85,631,048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0,793 人民币普通股 9,0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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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锋喜羊羊证券投资基
6,390,778 人民币普通股 6,390,778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
2,540,090 人民币普通股 2,540,090
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79,983 人民币普通股 2,379,983
金枝 1,50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900
章萍 1,473,750 人民币普通股 1,473,7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
1,4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0,000
资基金
吕相男 1,40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3,600
杨海 1,39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8,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85,631,
048 股,其中司法冻结 85,631,048 股,质押冻结 37,929,255 股,有关具体冻
结、质押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1)股份冻结、质押情况
序 证券账 持股总 冻结股 冻结 冻结机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申请人
号 户名称 数(股) 数(股) 类型 关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
中冶纸业集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85,631,048 7,911 司法 2006-10-26 2016-03-19 管理股份有限
团有限公司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
中冶纸业集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85,631,048 2,342,089 司法 2006-12-18 2016-03-19 管理股份有限
团有限公司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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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
中冶纸业集 宁夏回族自治区
3 85,631,048 2,342,089 司法 2010-06-03 2016-03-19 管理股份有限
团有限公司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
中冶纸业集 宁夏回族自治区
4 85,631,048 7,911 司法 2010-06-03 2016-03-19 管理股份有限
团有限公司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
中冶纸业集 北京市第二中级 中国诚通控股
5 85,631,048 42,629,255 司法 2013-03-11 2018-03-03
团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纸业集 北京市第二中级 中国诚通控股
6 85,631,048 37,929,255 司法 2013-03-14 2017-01-14
团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中冶纸业集 北京铁路运输中 股份有限公司
7 85,631,048 372,538 司法 2014-11-04 2016-11-03
团有限公司 级法院 农行石景山支
行
序 证券账 持股总 冻结股 冻结 质权人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申请人
号 户名称 数(股) 数(股) 类型 名称
中冶纸业集 中国诚通控股集 中国诚通控股
1 85,631,048 37,929,255 质押 2013-03-07 9999-01-01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2)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序 证券账 轮候数 轮候期
申请人 轮候机关 委托日期
号 户名称 量(股) 限(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1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00,000 24 2013-03-12
民法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2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03-28
总行营业部 民法院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3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04-25
亭支行 法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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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4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北京分行 85,258,510 24 2013-05-30
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5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5,258,510 24 2013-07-17
法院
分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6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07-18
公司朝阳支行 民法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一中级人民
7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08-22
总行营业部 法院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8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10-24
建国门支行 民法院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
9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3-11-26
杨浦支行 法院
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10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4-03-11
司 民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
11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58,510 24 2014-11-04
农行石景山支行 人民法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12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372,538 24 2015-01-15
农行石景山支行 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
13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 80,558,510 24 2015-07-09
法院
注: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及相关方就债权处置问题积极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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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4,751,545.20 13,483,738.54 -64.76% (1)
预付款项 30,600,340.25 19,724,314.98 55.14% (2)
其他应收款 2,875,582.70 561,870.36 411.79% (3)
其他流动资产 445,794.36 874,345.90 -49.01% (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20,000.00 -100.00% (5)
预收款项 9,933,796.45 5,835,376.79 70.23% (6)
未分配利润 -1,121,451,967.75 -910,107,031.46 -23.22% (7)
主要变化分析说明: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64.7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中现金回款占
比增加。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5.14%,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购浆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11.79%,主要原因是预付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49.0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留底增值税比上年
同期减少以及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完毕。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设备款发票入
账。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70.2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客户预付的购纸款增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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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分配利润较期初下降23.22%,主要原因是本期亏损。
(二)报告期损益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6,634.14 2,324,160.81 -42.06% (1)
营业外收入 957,231.47 5,185,788.96 -81.54% (2)
营业外支出 103,591,858.94 259,637,884.80 -60.10% (3)
营业利润 -108,709,821.02 -172,344,798.37 36.92% (4)
利润总额 -211,344,448.49 -426,796,894.21 50.48% (5)
净利润 -211,344,936.29 -426,813,437.02 50.48% (6)
每股收益 -0.67 -1.35 50.27% (7)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2.0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缴纳流转
税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1.54%,主要原因是本期债务重组利得及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比上年同期减少。
(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0.10%, 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预计负债比
上年同期减少。
(4)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6.92%,主要原因是:①本期通过开展“增收
节支”活动,努力降本增效,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②本期支付员工离职的
经济补偿较上年同期减少;③本期借款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
(5)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48%,主要原因是:①本期营业利润较上年
同期增加;②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0.4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50.48%,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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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0.27%,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
上年同期增加。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7,257.86 -43,097,196.91 96.43%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7,486.71 -100.00%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3,321.03 37,448,239.40 -113.09% (3)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6.43%,主要原因是:①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的催收力度,货款回笼速度较快;②本期购
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期处
置了部分固定资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3.09%,主要原因是本
期收到内部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积极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
下述公告: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公
告编号:2015-005)
2、《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10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59)
5、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答
复报告》等相关公告。
(二)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诉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和
中冶美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事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于2015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方案
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方案基础上与有关当事方达成和解。具体内容详
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
073)。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报》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 年 01 月 16 日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公告编号:2015-005)等相
关公告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报》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 年 05 月 07 日
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7)。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 年 08 月 21 日 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之答复报告》等相关公告事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诉中冶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和中冶美利林 2015 年 10 月 22 日 和《上海证券报》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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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国诚通承诺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
后,未来 3 年内按证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在条件具备时积极
整合梳理同业竞争的业务,并采取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对同
业竞争业务进行整合。中国诚通承诺在整合梳理集团内部同业竞争的
业务时,将充分尊重各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诚通不会利用其对上
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承诺在中国诚通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2、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诚通及
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美利纸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 在中国诚
收购报告
中国诚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国诚通 通作为上
书或权益
通控股 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 2013 年 03 市公司实
变动报告 履行中
集团有 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月 11 日 际控制人
书中所作
限公司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期间持续
承诺
不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美利纸业的利益。中国诚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 有效。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美利纸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
股东权利。中国诚通作为美利纸业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利用其地位损
害美利纸业及美利纸业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述承诺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且中国诚通作为美利纸业实际
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3、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
美利纸业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
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切实保障美利纸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
机构方面的独立运作,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本承诺在中国诚通作为美利纸业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中国诚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
非公开发
通控股 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限 2015 年 07 严格履
首次公开 行股票实
集团有 合伙企业认购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 月 23 日 行中
发行或再 施期间
限公司 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融资时所
中冶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 非公开发
作承诺 2015 年 08 严格履
利纸业 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限 行股票实
月 06 日 行中
股份有 合伙企业认购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 施期间
12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限公司 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非公开发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
行股票实
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施期间;
中冶纸 有限合伙企业认购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自本承诺
业集团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5 年 07 严格履
出具之日
有限公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 月 29 日 行中
至本次非
司 关联方不存在减持美利纸业股份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完成六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主动减持美利纸业股份,若违反
完成六个
上述承诺,本单位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美利纸业所有。
月内
自本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
北京兴 出具之日
本单位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美利纸业股份情况;自
诚旺实 2015 年 07 至本次非 严格履行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六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主动
业有限 月 30 日 公开发行 中
减持美利纸业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美
公司 完成六个
利纸业所有。
月内
为解决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股份”)就中冶
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对宁波银行债务的担保
其他对公 北京兴
事项,我公司保证:如美利股份募集资金或其他财产因中冶纸业与宁
司中小股 诚旺实 尚无需
波银行的金融债务纠纷问题被司法强制执行划转或造成其他任何损
东所作承 业有限 履行
失,我公司保证将在美利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划转或造成其他任何损
诺 公司
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代中冶纸业向美利股份支付等额款项以偿还该
等债务。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
(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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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01 月 08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03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19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10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25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4 月 09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4 月 20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5 月 12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5 月 16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5 月 28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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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06 月 02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6 月 22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6 月 27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15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29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12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08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宁夏中卫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
二 0 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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