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肉食: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07,554,776.54 1,740,082,947.62 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23,609,590.26 1,463,511,193.29 4.1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2,517,981.76 34.47% 3,039,066,792.57 1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374,940.73 55.99% 92,834,396.97 1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8,440,373.55 58.00% 79,807,110.65 7.3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8,616,563.67 74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23.08% 0.21 -52.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23.08% 0.21 -52.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0.94% 6.22% -1.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37,099.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29,203.6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322,136.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274.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04,427.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8,000.58

合计 13,027,286.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33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83% 204,400,000 204,400,000

公司

伊藤忠(中国)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0% 87,300,000 87,300,000

有限公司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6% 35,600,000 35,600,000

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99% 4,305,500

责任公司

王正 境内自然人 0.35% 1,528,800

工银瑞信基金-农

业银行-工银瑞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284,9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

行-南方中证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284,90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

行-博时中证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284,900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

行-大成中证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284,9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

行-中欧中证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284,900

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5,500

王正 1,52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8,8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1,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4,9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限售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一致行动人。有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东王正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407,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122,813,556.49元,增长率38.77%,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500,000.00元,增长率100.00%,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59,734,996.31元,增长率37.21%,主要原因为仲秋销售旺季商超等收入增长及食品

加工企业冷冻肉销售收入增长。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30,936,418.96元,增长率217.11%,主要原因为生产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9,567,310.57元,增长率211.24%,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储备肉保证金。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70,000,000.00元,减少率58.33%,主要原因为期末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12,1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对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持股

比例10%。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6,889,529.32元,增长率543.05%,主要原因为生猪养殖项目建设。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73,611.99元,增长率63.61%,主要原因为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20,000,000.00元,增长率66.67%,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

公司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30,0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办理银

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3,005,235.95元,增长率89.88%,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上年年末增加25,007.67元,增长率41.57%,主要原因为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4,639,996.76元,增长率33.35%,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年末增加218,240,000.00元,增长率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0股。

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年末增加18,711,876.79元,增长率36.57%,主要原因为本期成立子公司收到其他投资方

投资款。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99,068.35元,减少率54.85%,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税收入减少。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901,719.28元,减少率166.87%,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64,749.65元,减少率40.70%,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322,136.98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收益。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701,714.97元,增长率83.72%,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财政补贴及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94,606.94元,增长率65.31%,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税所得额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07,862.74元,增长率34.06%,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

品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21,715.08元,增长率748.57%,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

现金增加。

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1,647,402.07元,增长率115.22%,主要原因为银行理财产品

到期收回投资款及取得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5,764,795.73元,减少率99.25%,主要原因为受上期发行股

票收到募集资金款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

告,并在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

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承诺

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

山东龙

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

大肉食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 2014 年 02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品股份 长期 严格履行

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 月 17 日

有限公

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

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

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

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

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

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

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山东龙

二以上通过。(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 2014 年 6

大肉食

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2014 年 02 月 26 日-

品股份 严格履行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公司用于 月 17 日 2017 年 6

有限公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 月 25 日

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C、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

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D、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事宜;E、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

措施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

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3、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

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

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

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4、约束

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

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

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龙大食 2014 年 6

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

品集团 2014 年 02 月 26 日-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严格履行

有限公 月 17 日 2017 年 6

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

司 月 25 日

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

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龙大食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 2014 年 6

2014 年 02 严格履行

品集团 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 月 26 日-

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 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 月 17 日 2017 年 6

司 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 月 25 日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

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

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

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

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本公司应在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

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

持。(2)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

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3)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

于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

得的现金分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

司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

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公司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

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4)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

定措施,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

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

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

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5)若实施上

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

受影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促成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

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

投赞成票。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

1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

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

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

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

间等),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

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股份的

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

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

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约束措

施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

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

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

业除外)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

(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

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

重复的业务合作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

告宣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

本翁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之间,

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谈判,后分

龙大食 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

品集团 等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3、 2014 年 02

长期 严格履行

有限公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 月 17 日

司 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

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

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

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

务合作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

益受损,本公司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

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额两倍

的现金赔偿,届时如本公司不履行该赔偿责

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中

扣除。

1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

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

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5 个

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

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

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

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

龙大食

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

品集团 2014 年 02

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 长期 严格履行

有限公 月 17 日

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

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

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

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

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

龙大食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

品集团 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

有限公 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

司;伊藤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忠(中 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014 年 02

国)集团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7 日

有限公 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

司;莱阳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

银龙投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

资有限 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

公司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

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

1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

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

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均将给

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龙大食

品集团

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

有限公

的承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

司;莱阳

持股、信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

银龙投

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它权利受到限制的 2014 年 02

资有限 长期 严格履行

情形。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也不存在纠纷 月 17 日

公司;伊

或潜在纠纷。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

藤忠(中

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

国)集团

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限公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

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

股东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

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

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

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龙大食

竞争的企业;将促使本公司控股或能够实际

品集团

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

有限公

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 2014 年 02

司;莱阳 长期 严格履行

的任何活动;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 月 17 日

银龙投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

资有限

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

公司

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

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及/

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

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

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

出该等竞争。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

伊藤忠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4 年 6

(中国)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行

集团有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月 17 日 2017 年 6

限公司 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 月 25 日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1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莱阳银 2014 年 6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

龙投资 2014 年 02 月 26 日-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严格履行

有限公 月 17 日 2017 年 6

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

司 月 25 日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 2014 年 6

宫明杰; 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行

宫学斌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月 17 日 2017 年 6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 月 25 日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

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

股东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

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

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

宫明杰; 2014 年 02

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长期 严格履行

宫学斌 月 17 日

竞争的企业;将促使本人控股或能够实际控

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

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

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

1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

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及/或控股

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

竞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

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

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

争。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

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给

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

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外)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

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

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

的业务合作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

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人

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

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

"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等有损发行

宫明杰; 2014 年 02

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3、发行人首次 长期 严格履行

宫学斌 月 17 日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

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

加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聘请

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本人及本人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

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本人将

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

发行人支付损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

如本人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

向本人控制的龙大集团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董瑞旭;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

宫明杰; 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

宫旭杰; 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

宫学斌; 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

郭延亮;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纪鹏斌;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 2014 年 02

长期 严格履行

刘惠荣;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 月 17 日

刘克连; 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秋山刚;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

谭喆夫; 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土桥晃; 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王辉;王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

1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蔚松;张 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

德润;赵 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

方胜 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

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均将给予

发行人全额赔偿。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

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

宫明杰;

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宫学斌;

50%;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秋山刚;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赵方胜;

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

谭喆夫;

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

张德润; 2014 年 02

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 严格履行

郭延亮; 月 17 日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刘惠荣;

规定办理;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王蔚松;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宫旭杰;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纪鹏斌;

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王辉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

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

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宫明杰;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

宫旭杰; 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

宫学斌; 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

郭延亮; 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

纪鹏斌;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2014 年 02

严格履行

刘惠荣;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 月 17 日

秋山刚; 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

谭喆夫; 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

王辉;王 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蔚松;张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

1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德润;赵 相应调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

方胜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为稳定公司股价之

目的,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2)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

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

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本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少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

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

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案。(4)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

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

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3、稳

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人应在发行人出

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

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

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

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

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

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约束措施本人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

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

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关于发行人招股书披露瑕疵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赔偿承诺:如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宫明杰;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宫学斌;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

秋山刚;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赵方胜; 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

谭喆夫; 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张德润;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

刘惠荣; 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

2014 年 02 承诺履行

郭延亮; 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月 17 日 完毕为止

王蔚松;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董瑞旭; 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

土桥晃;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刘克连;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宫旭杰; 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

纪鹏斌;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

王辉 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

董瑞旭; 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2、本人

2014 年 02 承诺履行

土桥晃;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严格履行

月 17 日 完毕为止

刘克连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

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

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

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

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2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0,236.18 至 12,283.42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36.1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生猪价格上涨,对公司养殖板块产生积极影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9,578,343.03 316,764,786.5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0 500,000.00

应收账款 220,260,551.44 160,525,555.13

预付款项 45,185,369.27 14,248,950.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096,333.42 4,529,022.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14,751,379.73 503,443,502.9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 12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284,871,976.89 1,120,011,817.7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37,214,448.80 461,421,241.44

在建工程 8,158,196.69 1,268,667.3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3,143,590.93 23,377,589.88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073,200.86 33,289,702.0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47,703.55 3,342,64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341.14 115,729.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756,317.68 97,255,558.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2,682,799.65 620,071,129.89

资产总计 1,907,554,776.54 1,740,082,947.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3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112,649,071.02 89,937,045.96

预收款项 28,653,908.84 30,338,752.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868,245.17 10,382,044.19

应交税费 6,348,938.57 3,343,702.62

2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85,163.22 60,155.5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534,041.38 43,894,044.6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8,139,368.20 207,955,745.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930,773.50 17,452,841.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30,773.50 17,452,841.17

负债合计 314,070,141.70 225,408,586.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6,480,000.00 218,2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3,389,978.31 801,629,978.3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74,963,058.70 74,963,058.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28,776,553.25 368,678,15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3,609,590.26 1,463,511,193.29

少数股东权益 69,875,044.58 51,163,167.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3,484,634.84 1,514,674,36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07,554,776.54 1,740,082,947.62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631,504.93 95,803,560.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0

应收账款 196,265,771.91 137,406,328.95

预付款项 34,377,689.58 8,028,241.1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081,347.87 115,276,925.43

存货 248,629,663.26 223,769,938.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 12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85,985,977.55 700,284,994.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03,213,626.41 682,213,626.41

投资性房地产

2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106,017,129.05 109,994,149.9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714,172.76 12,509,955.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056.57 115,386.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511,467.19 24,746,96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4,745,451.98 829,580,081.66

资产总计 1,640,731,429.53 1,529,865,075.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1,844,900.32 56,187,997.78

预收款项 17,117,556.47 24,531,386.17

应付职工薪酬 6,912,970.78 5,501,849.02

应交税费 5,592,859.26 2,663,101.1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6,685,216.88 195,590,431.0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88,153,503.71 284,474,765.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388,153,503.71 284,474,765.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6,480,000.00 218,2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4,653,017.22 802,893,017.2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4,963,058.70 74,963,058.70

未分配利润 156,481,849.90 149,294,234.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2,577,925.82 1,245,390,310.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40,731,429.53 1,529,865,075.81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92,517,981.76 886,802,131.29

其中:营业收入 1,192,517,981.76 886,802,131.2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49,261,645.75 859,997,491.21

2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1,088,786,329.68 809,056,730.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9,079.20 38,278.95

销售费用 32,666,097.93 25,887,783.93

管理费用 29,169,352.88 23,909,017.78

财务费用 -859,545.53 258,561.85

资产减值损失 -659,668.41 847,118.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46,301.37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602,637.38 26,804,640.08

加:营业外收入 5,166,875.13 4,379,209.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594,094.90 1,030,756.22

减:营业外支出 698,468.47 976,340.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9,575.12 523,948.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071,044.04 30,207,508.90

减:所得税费用 5,052,520.09 3,078,085.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018,523.95 27,129,42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74,940.73 27,806,064.28

少数股东损益 643,583.22 -676,640.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4,018,523.95 27,129,42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3,374,940.73 27,806,064.2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43,583.22 -676,640.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 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 0.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66,510,593.70 595,125,922.40

减:营业成本 713,875,248.62 539,300,521.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9,079.20 38,521.71

2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27,479,225.43 20,659,061.84

管理费用 15,050,523.31 14,636,240.56

财务费用 -97,251.09 -181,777.58

资产减值损失 852,272.36 638,655.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46,301.37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537,797.24 20,034,698.62

加:营业外收入 66,113.82 1,871,443.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90.31 32,643.64

减:营业外支出 323,608.35 39,213.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15.00 4,213.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280,302.71 21,866,929.0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972,800.36 2,957,053.9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07,502.35 18,909,875.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2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07,502.35 18,909,875.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039,066,792.57 2,581,877,263.20

其中:营业收入 3,039,066,792.57 2,581,877,263.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948,480,731.95 2,499,539,945.27

其中:营业成本 2,798,648,701.03 2,353,464,940.0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3,869.84 362,938.19

销售费用 81,404,568.25 77,921,876.09

管理费用 69,623,839.78 61,283,969.00

财务费用 -2,765,770.19 4,135,949.09

资产减值损失 1,405,523.24 2,370,272.8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322,136.9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2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4,908,197.60 82,337,317.93

加:营业外收入 12,512,049.35 6,810,334.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840,712.92 1,595,753.00

减:营业外支出 1,744,471.69 1,827,178.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03,613.57 1,369,295.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5,675,775.26 87,320,473.64

减:所得税费用 11,629,501.50 7,034,894.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046,273.76 80,285,579.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834,396.97 79,381,565.03

少数股东损益 1,211,876.79 904,014.0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3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七、综合收益总额 94,046,273.76 80,285,579.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92,834,396.97 79,381,565.0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1,876.79 904,014.0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4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965,713,168.93 1,735,504,628.62

减:营业成本 1,812,627,149.78 1,562,791,827.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3,869.84 361,201.36

销售费用 66,250,700.77 61,386,649.62

管理费用 36,231,553.01 35,281,946.31

财务费用 -428,433.50 102,181.53

资产减值损失 4,221,784.55 1,680,566.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322,136.9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968,681.46 73,900,255.17

加:营业外收入 678,550.49 2,561,548.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05.87 33,759.01

减:营业外支出 323,903.59 177,534.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15.00 139,768.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1,323,328.36 76,284,268.5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399,713.21 6,878,703.2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923,615.15 69,405,565.3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923,615.15 69,405,565.3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40,045,805.18 2,877,145,272.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3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183,522.34 40,202,40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79,229,327.52 2,917,347,67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69,968,353.46 2,733,875,975.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7,407,139.71 89,232,984.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243,751.32 9,934,789.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993,519.36 99,509,079.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0,612,763.85 2,932,552,82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616,563.67 -15,205,151.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22,13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955,072.09 4,684,572.3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277,209.07 4,684,572.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821,139.89 44,975,905.2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2,100,000.00 10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1,921,139.89 144,975,90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56,069.18 -140,291,332.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7,500,000.00 522,386,475.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7,500,000.00 16,0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000,000.00 94,6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500,000.00 617,036,475.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189,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4,659,076.36 41,380,756.1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659,076.36 238,430,756.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0,923.64 378,605,71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813,556.49 223,109,235.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6,764,786.54 83,045,122.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9,578,343.03 306,154,357.45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1,920,974.34 1,921,235,188.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29,032.93 25,465,113.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9,750,007.27 1,946,700,301.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20,375,904.86 1,773,768,383.28

3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5,341,691.30 51,239,865.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00,514.01 7,103,577.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536,799.00 73,310,580.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4,154,909.17 1,905,422,40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95,098.10 41,277,893.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22,13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748.96 178,600.5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50,000.00 291,9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4,285,885.94 292,138,600.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941,922.87 9,563,736.3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3,100,000.00 621,936,475.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775,116.81 300,5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817,039.68 932,030,211.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31,153.74 -639,891,611.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6,386,475.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00,000.00 152,7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000,000.00 714,086,475.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2,736,000.00 36,812,033.3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00,000.00 7,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36,000.00 114,212,033.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64,000.00 599,874,442.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27,944.36 1,260,724.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803,560.57 76,324,559.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631,504.93 77,585,284.19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3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大美食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