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专项
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
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
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
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价格震荡
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
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独立董事: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