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能投置业签署重庆CBD总部经济区集中供冷供热连接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0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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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4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能投置业签署重庆 CBD 总部经济区

集中供冷供热连接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能

源”)为重庆弹子石 CBD 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的运营者,公司控股

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重庆能投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置业”)开发的总部大厦、南滨一号、时尚

城、潮流城及创意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用能建筑”)位于中法能源

的供冷供热区域内,需要中法能源供应空调冷源、热源及生活热水热

源,为确立中法能源向能投置业开发的物业提供重庆弹子石集中供冷

供热系统与供冷/供热消耗系统连接服务(即工程安装费)的条款和

条件,双方签订《重庆 CBD 总部经济区集中供冷供热连接合同》。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

联交易。

1

由于本合同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57,960,000 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1.76%,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湖路 4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肖世洪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设计、建设、经营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开发研究与

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的新技术。

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 2010 年公司与法国苏伊士能源服务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95%。中法能源为

重庆首家整合型能源服务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供电、供冷、供

热等综合能源供应和多元化客户解决方案。

2014 年末中法能源总资产 11,435.61 万元,净资产 8,033.69 万元,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5 万元,净利润-492.75 万元。

(二)重庆能投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248 号盛迪亚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伯寿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经营管理、旅游酒店、农林产品

2

等。

重庆能投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末能投置业总资产 330,872 万元,净资产 93,618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37 万元,净利润 940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连接服务内容

中法能源向能投置业开发的总部大厦、南滨一号、时尚城、潮流

城及创意中心项目提供连接供冷/供热消耗系统和重庆弹子石 CBD 集

中供冷供热系统主干管网的连接服务。连接完成后双方进行完工测

试,以实现中法能源向能投置业用能建筑提供空调冷源、热源及供应

生活热水热源。

2.能投置业义务

2.1 能投置业同意中法能源在能投置业地块红线范围内建设和

安装重庆弹子石 CBD 集中供冷供热系统。

2.2 能投置业同意向中法能源免费提供开展连接服务作业的场

地和设施。

2.3 能投置业同意中法能源在开展连接服务期间,进入能投置业

地块及能投置业用能建筑。

2.4 能投置业免费向中法能源提供位于用能建筑内用于建设和

安装重庆弹子石 CBD 集中供冷供热系统及能源转换站的场地。

2.5 能投置业负责完成能源转换站及能源转换站内部计量室的

3

土建工作并承担费用。

2.6 正式连接前,能投置业提供供冷/供热消耗系统设计方案给

中法能源,双方应就设计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2.7 能投置业向中法能源免费提供及保障能源转换站内自控系

统设施用电,所用的配电箱及电源电缆由能投置业提供并安装。

2.8 能投置业向中法能源提供安装计量、自控设施控制电缆的电

缆路由。

2.9 能投置业同意在中法能源能源站及重庆弹子石 CBD 集中供

冷供热系统主干管网完工后,即已具备连接条件后,方向中法能源提

出要求连接的通知。

2.10 能投置业在需要中法能源提供连接服务前向中法能源发出

书面通知,通知中法能源开展连接服务。

2.11 按照合同规定,能投置业应及时向中法能源支付连接费用。

2.12 完成连接服务后,能投置业应配合中法能源完成完工测试

及调试工作,测试及调试期间以规定的分界点为界限,二次侧及用户

末端所产生的费用和能耗由能投置业承担。

2.13 完工测试完成后,双方共同签署完工测试报告,双方共同

认可连接服务已经完成。

3.中法能源义务

3.1 在开始连接前,中法能源有义务对能投置业供冷/供热消耗

系统设计方案提出建议。

3.2 中法能源同意在收到能投置业书面通知后,且中法能源在

4

已具备连接条件、已收到能投置业根据合同向中法能源支付的连接费

用后向能投置业提供连接服务。

3.3 中法能源须在连接服务完成后进行完工测试,以保证重庆

弹子石 CBD 集中供冷供热系统能正常供能,实现中法能源向能投置业

用能建筑提供空调冷源、热源,测试及调试期间以规定的分界点为界

限,一次侧及重庆弹子石 CBD 集中供冷供热系统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和

能耗由中法能源承担。

4.连接服务费用及定价依据

根据合同供能面积确定书、能投置业用能建筑建筑规划许可证所

确定之内容,能投置业向中法能源支付以下连接服务费用:

连接费用单价为 160 元/平方米。连接服务面积为 362,250 平方

米(暂定,以供能面积确认书及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其中:4 号

地块总部大厦项目连接面积 95,635 平方米,6 号地块南滨壹号项目

连接面积 175,496 平方米,7 号地块时尚城、潮流城及创意中心项目

连接面积 91,119 平方米。连接费用总价为 57,960,000 元。

2 2

以上 160 元/M 连接费用单价是由 155.2 元/M 的除税单价与按 3%

2

建筑业税率计算的 4.8 元/M 营业税所组成,若遇国家建筑业税率政

策改变应按以上除税单价*(1+变动后税率)方式进行调整。该价格

系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重庆 CBD 总部经济集

中供冷供热工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2012】110 号)文

件规定的试行价格为基础制定。

5.费用的支付

5

合同签订后,能投置业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时间向中法能源支付连

接费用:

5.1 能投置业在 2017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4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5.2 能投置业在 2018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4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5.3 能投置业在 2018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6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5.4 能投置业在 2019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6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5.5 能投置业在 2018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7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5.6 能投置业在 2019 年 6 月前向中法能源支付 7 号地块连接费

用的 50%。

连接费用的支付以转账形式完成;若能投置业未及时根据合同向

中法能源支付连接费用,能投置业需向中法能源支付应付连接金额

2‰/天滞纳金;若能投置业未及时向中法能源支付连接费用累计超过

三个月,中法能源有权中止连接服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

定价是参照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合同预计金额占公司 2014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6

例为 1.76%,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能投置业签署重庆 CBD 总部经济区集中供

冷供热连接合同的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华清、李云鹏、

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 控股子公司中法能源与能投置业签署重庆 CBD 总部经济区集

中供冷供热连接合同,目的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中法能源长远发展

需要。

2. 本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分若干年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3. 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格执行,不会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

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

避,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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