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股份:关于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0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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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5-06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

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044),公司控股股东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承诺增持部分股票在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安集团通知,国安集团于10月29日通

过申万宏源证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中葡股份股票20万股,占中葡股份总股

本的0.02%,成交均价6.67元/股,成交金额133.4万元。

本次增持前,国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67,4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后,国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67,6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本次增持结束后国安集团12个月

内累计增持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前次增持股份在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39)),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之前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

份行为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

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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