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0 1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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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9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82 号出版大厦 2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3,221,4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孟鸣飞先生主持。大会以记

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作记录;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21,491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21,491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21,491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21,491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16,691 99.99 4,800 0.01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住所变更、修改公

司章程及吸收合并等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221,491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与青岛出版传媒有限 50,344,900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与青岛出版传媒有限 50,344,900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

合并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50,344,900 100.00 0 0.00 0 0.00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344,900 100.00 0 0.00 0 0.00

5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0,340,100 99.99 4,800 0.01 0 0.00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50,344,900 100.00 0 0.00 0 0.00

事会办理与公司住所变更、修

改公司章程及吸收合并等相关

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4 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千里律师、张明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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