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30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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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5-04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大股东艾比湖总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发出通知,计划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 万元;增持比

例不高于 5%;且郑重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1)。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艾比湖总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2015 年 10 月 27 日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 1185.60 万元,增持股票 1,2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3%,本次增持前艾比湖总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47,631,35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75%,增持后艾比湖总公司股份数量达到 148,831,35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1.08%。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

四、艾比湖总公司承诺剩余增持部分将在近期内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

东艾比湖总公司的股份增减变化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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