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0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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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

司本次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所有议

案,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现就补选公司董

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提名陈树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陈树强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三)同意董事会确定陈树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陈敏 魏莉 仇向洋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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