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提
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上述有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新蓉 唐光兴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